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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翁源县“6·23”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2015-09-24 00:00:00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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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安委办函〔201519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

翁源县“6·23”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翁源县人民政府:

2015623日,你县中核韶关金宏铀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采场发生一起采掘作业工人坠落漏斗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根据《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韶安委〔2015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以你县安委会文件上报我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韶关市安委办备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按有关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你县应当在自接到本督办函之日起60日内(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的除外,但需如实说明)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督办事项,及时向我办书面报告。

此函。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626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翁源县安监局。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626日印发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