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安委办函〔2016〕14号
关于对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2.29”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曲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9日,位于你区的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送风设备穿漏事故。根据《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韶安委〔2015〕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以你区安委会文件上报我办,上报材料包含事故调查全部卷宗,经我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韶关市安委办备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按有关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你区应当在自接到本督办函之日起60日内(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的除外,但需如实说明)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督办事项,及时向我办书面报告。
望你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
此函。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