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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雄市乌迳镇“7.21”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2016-08-10 00:00:00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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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安委办函〔201638

 

关于对南雄市乌迳镇“7.21”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南雄市人民政府:

2016721日,你市乌迳镇发生一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韶安委〔2015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南雄市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

此函。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82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