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安委办〔2016〕149号
关于对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湖重大
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经查,发现你县南水湖“三无”游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1艘游艇、6艘钢质船舶非法载客营运。为督促隐患整改,现对你县南水湖“三无”游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立即责令乳源县南水湖“三无”游船和钢质船舶全面停运。
二、限期整改。乳源县政府对31艘游艇、6艘钢质船舶非法载客营运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三、落实责任。你县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人员、资金、责任、措施、时间“五落实”,确保如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四、加强监管。整改期间你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游船载客行为,同时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安全无事故。
五、及时报告。你县要明确专人,及时主动向市安委办报告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完成后,按时向市安委办申请撤销挂牌督办号。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云胜,联系电话:8726202
附件:韶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表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