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安委办函〔2017〕14号
关于对仁化县“2·9”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你县凡口铅锌矿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韶安委〔2015〕1号),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韶关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
望你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仁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