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安委办函〔2017〕16号
关于对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湖重大
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函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市安委办于2016年10月31日对你县南水湖“三无”游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了挂牌督办,你县《关于摘除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湖“三无游艇”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请示》已收到。韶关市海事局会同乳源县安监局、乳源县交通局、乳源县东坪镇政府于2017年2月17日对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复查。经研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重大安全隐患予以销号。同时请你县进一步巩固加强清理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