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安委办函〔2017〕74号
乐昌市人民政府:
经查,发现你市乐昌站南跨线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006年10月,乐昌公路部门在桥梁养护日常检查中发现乐昌站南跨线桥存在严重病害,2014年11月20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务段牵头和乐昌公路局双方共同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该桥进行了专项检测,该桥经检测技术状况评定为四类桥(危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乐昌公路管理局虽然对该桥采用了限载、限高、限宽等交通管制措施,但是安全隐患没有消除。
乐昌站南跨线桥安全隐患整治列入2015年省安全生产重点攻坚工作,但到目前为止,该项攻坚工作仍未完成。为督促隐患整改,现对你市乐昌站南跨线桥严重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乐昌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该严重安全隐患立即制定方案落实整改,并于2017年11月6日前将隐患整改方案报市安委办。
二、乐昌市公路局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人员、资金、责任、措施、时间“五落实”,确保如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三、整改期间你市公路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安全无事故。
四、你市要明确专人,按照隐患整改方案书面向市安委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特殊或重大情况随时报送。隐患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向市安委办报告撤销挂牌督办号。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云胜,联系电话:8726290
附件:附件(1).doc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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