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4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府办【2013】210号),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其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科、基层指导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中医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信息统计与考核评价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科技宣教科、干部保健室、监察室(人事科)。
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汇总和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七)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九)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指导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四)承担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6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牵头完成年度重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工作。努力控制政策外生育尤其是多孩生育,努力提高政策生育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任务。合理控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次均费用,巩固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每万人口执业医生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落实省《各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表》中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工作测评。
2、落实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完善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进一步整合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相关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落实“单独二孩”计划生育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探索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努力建立“大病进医院,康复在基层”的分级诊疗模式。
4、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5、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落实乡镇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6、抓好对始兴县太平镇斜潭村、新丰回笼镇许屋村的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7、完成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粤北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培训教学综合大楼项目,力争2014年完成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91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5.36万元,占总收入96.38%;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69.27万元,占总收入3.62%。
三、支出决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99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23.74万元,占总支出96.55%;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拨款等)安排支出68.6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1383.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7.79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 1383.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3.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7.0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547.9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6.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9.87万元、其他优抚支出8.0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2.0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10.7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管理事务503.17万元、医疗保障39.15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289.77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540.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09%。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4.87万元,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4.8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7.4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1.9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万元,疾病应急救助0.5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16.1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路建设26.85万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3.81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16.44万元,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74.6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68.9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 90.5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卫生计生局出国团组 2 个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支出 1.55万元,含广州-台湾往返机票及在台期间的住、行、保险费等;(2)赴台交流费1.82万元,含往返机票及在台期间的住、行、保险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58万元,主要包括: 11 辆公务车全年运行费支出 71.58万元,平均每辆 6.5万元,一是2014年是计生工作打翻身的关键年,增加了下乡督查的力度和密度致使汽油费、过路费增加;二是11 辆公务车车龄长,车况差,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0 万元,主要用于省、县(市)人员公务来往期间餐费。
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