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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20 00:00:00 来源:谭志明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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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正科级。内设机构无。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主管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全市计生工作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基层计生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3、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  

4、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5、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6、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  

7、承办市卫生和计生局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度总收入101.1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9.5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3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5.40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度总支出 101.1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3.28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4万,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4万,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2.教育(类)支出 0 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29.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8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76 万元,增加1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二是增加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的预算;三是开展2017年新春计生困难家庭公益项目和购买失独家庭保险费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3.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7 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5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和会议费用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5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9.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和会议费用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13.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37.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3.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 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29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5 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 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00 万元,完成预算0.00 万元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预算0.00 万元的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  万元,完成预算2 万元的7.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开展省“三结合”项目调研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0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15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 0.00 万元,主要没有此项支出;(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00 万元,主要没有此项支出;(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00 万元,主要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0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主要用于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0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主要没有此项支出;发生国内接待 1次,接待人数共 25 人。主要包括工作会议和调研就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万元,比上年减少4.74万元,降低38.6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其中办公0.19万元、印刷费3.61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0.85万元、会议费0.1万元、福利费0.26万元、日常维修费0.02万元、专用材料0.0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0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00万元、电费0.3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0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费用0.77万元、水费0.13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市直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是没有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与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