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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18 00:00:00 来源:谭志明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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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拟定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拟订本级药具专项经费分配方案和本级药具需求计划方案;编制本级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业务培训、目标管理等工作;指导下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对下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新技术、新产品的宣传、培训、推广等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年度总收入77.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0.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84万元,增长65.64%。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4.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1万元,增长130.27%。主要原因:收主管局拨入工作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年度总支出77.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86万元,下降58.34%,主要原因是2016年决算含补发2014-2015年的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2017年决算不含补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养老保险并轨新增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2.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福利支出、单位运行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比年决算数增加22.06万元,增长44.14%,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7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34万元,增长90.33%;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增加机关养老缴费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安排。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34万元,增长90.33%;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增加机关养老缴费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安排。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3.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31万元,主要用于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免费避孕药具工作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32.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计生药具工作运行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2.30万元的16.0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0.3万元的83.3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7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下乡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省领导来韶督导检查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2万元,占32.4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67.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1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主要用于下乡指导、调研、药具运输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0;发生国内接待6次,接待人数共48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相关人员来韶开展检查督导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药具运输工具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单位无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韶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