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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18 15:48:37 来源:余丽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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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为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内设机构3个正股级机构:办公室、训练股、科研医务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是属市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国家的、省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承办上级下达的各项体育竞赛任务,配合市体育局做好青少年竞赛工作,负责组队参加市级以上有关体育竞赛,负责开展体育科研工作,对全市体育业余训练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部分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度总收入150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1.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96.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9.87万元,增长58.08%。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按省市政策调整体育场馆经费使用增加,二是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5.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减少36.59%。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的学生住宿费减少。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2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度总支出1488.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8.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74.99万元,减少59.08%。主要原因是没有补发以前年度的住房维修和物业补贴。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0.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等,学校所有公用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9.93万元,增长95.36%,主要原因是按省市政策调整体育场馆经费使用增加以及政府性基金的专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2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随之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3.9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随之减少  

6.其他支出303.32万元,主要用于教练员选材差旅费,学校校园维修费,训练专用器材费以及委托业务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8万元,增长48.33%,主要原因是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安排项目经费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9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3.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26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2.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0.26万元,增长79.21%;主要原因是省市政策调整体育场馆经费使用增加以及政府性基金的专项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26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0.26万元,增长79.21%;主要原因是省市政策调整体育场馆经费使用增加以及政府性基金的专项支出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住房维修和物业补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下的体育支出854.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2.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下的医疗保障支出10.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下的住房改革支出23.9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 1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49.3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8万元,下降4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8万元,下降72.7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85.84%;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14.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约8次,接待人数共约66人。主要包括各市、县区体育局、体校领导和教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不属于参公或行政机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教练招生选材、行政办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财政资金达到50万以上的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69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购买服务(临聘教练员工资)”,“体校综合楼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射击场安全设施升级改造”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表(市体校)(1).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市体校)(1).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