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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体育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13 17:15:06 来源:余丽芬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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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体育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体育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体育局,内设机构有5个,分别是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体育经济科、人事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体育局是主管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我市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承办韶关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二部分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度总收入1418.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1.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03万元。本年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73.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9万元,减少24.64%。主要原因:项目工作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7万元,增长167.46%。主要原因:其他资金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度总支出1418.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18.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6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93万元,下降34.78%,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数为509.5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竞赛、群众体育项目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9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3.07万元,下降57.46%,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改革。    

4.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5.其他支出696.1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5.12万元,下降29.06%,主要原因是省拨入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7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8.73万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改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6.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66.90万元,增长203.71%;主要原因是省拨入经费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8.73万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改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66.90万元,增长203.71%;主要原因是省拨入经费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05.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9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464.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体育竞赛、群众体育、其他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83.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福利、补贴、去世职工的抚恤金、丧葬费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96.1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体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53万元,完成预算10.6万元的3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3.6万元的8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1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56.7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占85.55%;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14.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0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维修、过路费和保险等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与公务往来有关的人员食宿费。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次,接待人数共110人。主要包括广东省各地市体育局相关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4万元,比上年减少17.66万元,降低24.56%。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办公4.96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2.56万元、差旅费8.42万元、会议费0.07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18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10万元、电费3.0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万元、其他费用26.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运行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533.74万元,其中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参加2017年广东省青少年锦标赛”、“举办韶关市第十五届青少年运动会(竞技体育组)”两个项目进行自评,共涉及资金2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43.0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组织对“参加2017年广东省青少年锦标赛”、“举办韶关市第十五届青少年运动会(竞技体育组)”两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表(韶关市体育局).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