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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韶关市体育局预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18:07:44 来源:陈丽丽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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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体育局。内设机构有5个,分别是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体育经济科、人事科。韶关市体育局是主管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我市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承办韶关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体育局本级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3人;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指导全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25.25万元,比上年增68.27万元,增幅7.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举办韶关市第十五届青少年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经费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6.05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229.2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25.25万元,比上年增68.27万元,增幅7.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举办韶关市第十五届青少年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经费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96.05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229.20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491.5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7.94%,比上年增29.71万元,减幅6.43%,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8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33.7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2.06%,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38.56万元,增长7.79%,原因是增加了举办韶关市第十五届青少年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经费等。其中:2017年老年体协活动经费20万元(主要是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与上年预算数一样);参加2017年广东省青少年锦标赛110万元(主要是参加田径等17个项目比赛,属于一年一度的省少年锦标赛);举办韶关市第十五届青少年运动会(竞技体育组)120万元(主要为全面贯彻“奥运争光计划”,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推动青少年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举办的韶关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足球运动经费16万元(今年增加足球运动经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全面提升我市足球运动发展水平,结合实际,开展全市足球活动);群众体育活动4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与上年预算减少237.5万元,减少原因是细化了项目支出);向市级体育协会购买服务38万元(增加各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参加全省群众活动大赛32万元(增加参加全省体育大会等);全市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经费38万元(增加符合开放的体育场馆进行补助);购置龙舟等器材及龙舟维修经费18万元(增加购置6条龙舟和部分器材维修等);国民体质测定20万元(完成市3000例体质监测任务和开展6期科学健身大讲堂经费,与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购置设备减少);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35.7万元(增加补助109个,每个3000元及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韶关市参加2015年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参赛奖金43.54万元(增加发放2015年参加广东省第十届运动会获奖运动员的奖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1.90万元,比上年增8.49万元,减幅15.90%,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费0.4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6万元、电费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费用2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2万元,减55%,其中:货物类采购1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固定资产总计584.11万元,较2016年初增加203.6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3.3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通用设备162.9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13.41万元,原因是购置了电脑、空调等;专用设备302.6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183.48万元,原因是购置了龙舟、国民体质监测等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等15.23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6.71万元,原因是购置了会议桌、铁皮柜等。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老年体协活动经费等12项工作,实施1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7年预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