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一个,单位名称为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我校是属市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国家、省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承办上级下达的各项体育竞赛任务,配合市体育局做好青少年竞赛工作,负责组队参加市级以上有关体育竞赛,负责开展体育科研工作,对全市体育业余训练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有事业编制26人,其中:在职21人,退休人员15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参加每年一次的
广东
省青少年锦标赛及
省有关项目冠军赛和
备战2018年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
(四) 韶关市体育局负责我校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
1358.82
万元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09.82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549
万元
,
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
119.91万元增长8.82
%
,原因是
项目
基金
预算
增加,
体校搬迁新校区训练场馆和科医室等需再重新修缮及其他费用等.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
1358.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安排支出
809.82
万元,其他收入
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
拨款等)
安排支出
54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440.80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32.44
%,
与上年预算相比
减
少
30.11
万元减
少
6.83
%
,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减少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和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对减少
,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24.78
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70万元。
(二)
项目支出预算
369.02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45.57
%。与上年预算相比
减少了
176.38万元
减少
了
32.34
%。
原因是减少了
体校综合楼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
项目的支出,
其中:
001项目上年延续项目2018年
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151.2万元
与上年持平
;
002项目上年延续项目
体校综合楼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87.82万元;003项目新增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经费30万元,此项目因体校搬迁新校区增加费用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9万元,其中004项目上年延续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射击场、体校物业管理经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万元原因是学校搬迁新校区需增加保安及宿管等人员费用;005项目上年延续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临聘人员工资)54万元与上年持平;006项目上年延续项目
训练
经费
55
万元
比上年增加了25万元,原因是为完成体育局下达的各项目训练和比赛任务所增加的训练费用
;
007项目新增项目训练场馆及科研医疗室修缮100万元,此项目因体校搬迁新校区训练场馆和科医室等需重新修缮;008项目上年延续项目
购置训练器材320万元,是在2017年下半年体育局项目调整重新安排的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5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29.32
万元,包括办公
3
万元、
公务接待
费
3
万元、福利费
0.32
万元、日常维修费
6
万元、专用材料
费
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万元、其他
商品和服务支出
7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
。我校无政府采购
预算
。
(
三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
001项目2018年
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151.2万元
;
002项目体校综合楼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87.82万元;003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经费30万元;004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射击场、体校物业管理经费)20万元,005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临聘人员工资)54万元;006项目训练
经费
55
万元
,
007项目训练场馆及科研医疗室修缮100万元;008项目购置训练器材320万元
等
8
项工作,实施
8
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我校
固定资产
178.44
万元
占有国有资产
100%,
其中
通用设备
69.16
万元
、专用设备
109.28
万元
,比上年增加了
62.79
万元
,体育训练器材
109.28,公务车、家具、用具、装具等62.7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校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和
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体育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2-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