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决算部门单位共一个,单位为
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
,我校
是属市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国家的、省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运动后备人才,承办上级下达的各项体育竞赛任务,配合市体育局做好青少年竞赛工作,负责组队参加市级以上有关体育竞赛,负责开展体育科研工作,对全市体育业余训练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有事业编制26人,其中,在职2
2
人,退休人员1
2
人。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运动后备人才
,
参加每年一次的省青少年锦标赛及
广东省有关项目冠军赛
。
(四) 韶关市体育局负责我校决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
6
年收入决算
数
987.4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43.37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303.22
万元。
比上
年增加315.99
万元
,同比增长了
68%,其中:(1)财政拨款
省市政策调整专项资金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及每年职工工资的正常调整
86.81
万元
,(
2)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186.58
万元
及
上年结转省级体彩公益金42.60
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
6
年支出决算
数
987.4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643.37
万元,
占全年支出
65.16%,
其他
支出
(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
344.03
万元
占全年支出
34.84%
。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分:
(一)
基本支出决算
数
643.37
万元,
比年初预算数
86.81
万元
主要原因是按省市政策调整专项资金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及每年职工工资的正常调整,
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65.1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09.80
万元,
与上年同比增加了
44.52万元增长了16.78%,主要原因是每年职工工资的
正常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0.54
万元
,与上年同比增加了
189.09万元增长155.69%,主要原因是按
省市政策调整专项资金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2.74万元与上年同比基本持平
。
(二)
项目支出预算
数
303.32
万元,
比年初预算增加了
202.60
万元
,其中:(1)上年结转省级体彩公益金42.60
万元
(
粤财综[2015]68号文),(2)用于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160
万元
(粤财综[2015]212号文、韶财综[2016]12号文),以上2项省级体彩公益金资金均用于重点项目省单项后备人才基地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38.63
万元
,比上年增长了
100%,主要原因是发放临聘教练员工资福利;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7.77
万元
,比上年增加
65.77万元同比
增长了
46.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运动员伙食补助和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补助。
其中: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1
51.20
万元,
青少年
体
育经
费
141
万元。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
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
4
.6万元,
比年补预算减少了
0.28
万元
,
与上年决算数
减少了
2.16
万元比减少了
31.95
%
,本校严格按财经制度及财政预算控制作运行经费开支,节约了经费
。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
38
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1辆,
没有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
运行费支出3.
38
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1
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接待批次约
32
个
,接
待人次约
130
人。
五、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8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22.86
万元
.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8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
六、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
明
本部门
未有发生
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
七、
专业名词解释
(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
三
)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
四
)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
五
)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
六
)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七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