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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15:58:23 来源:刘晟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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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内设机构有9个,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文化科、艺术科、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文物科、广播电视管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新闻出版管理科、人事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市文广新局机关编制数29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行政27人、工勤3人(其中统发1人、非统发2人)。离休5人,退休6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文化名城”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己任,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414.33万元,比上年减少552.87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4.3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414.33万元,比上年减少552.87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14.3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54.3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4.55%,比上年增109.8万元,增幅11.62%,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6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5.45%,与上

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少662.65万元,下降64.8%,原因是部分文物设施修缮完成,且市级财政预算经费紧缩其中:2017年农村电影“2131工程”专项事业经费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电影“2131”工程专项事业,与上年持平),2017年扫黄打非正版软件推广经费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正版软件推广培训,比上年减少3万元),2017年深圳文博会参展经费项目65万元(主要用于深圳文博会参展,与上年持平),2017年文物保护事业经费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事业经费,比上年减少265万元),非遗保护经费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非遗保护事业,比上年减少15万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经费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与上年持平),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演出参赛、业务培训及公共文化评估评审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演出参赛、业务培训及公共文化评估评审,为新增项目),文化交流合作项目25万元(主要用于莞韶交流、石文化节交流等,为新增项目),政府购买粤北采茶戏演出经费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粤北采茶戏演出经费,为新增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2.95万元,比上年增加14.02万元,减幅15.76%,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办公12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6.8万元、福利费0.95万元、日常维修费5.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4.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3万元、电费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费用69.0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9.6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8.12万元,减47.93%,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4万元,与上年数据相比减少15.7万元,减幅52.86%,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42万元,减29.87%,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止2016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额56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万元、通用设备504.6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8.94万元;2016年度新增固定资产37.71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及用具,资产减少28.32万元,主要为调拨车辆一辆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深圳文博会参展、扫黄打非9项工作,实施9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