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6年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15:53:53 来源:刘晟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16年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2016年度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文化科、艺术科、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文物科、广播电视管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新闻出版管理科、人事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文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第二部分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总收入2722.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22.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19.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25.24万元,增长36.91 %。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增加,二是人员费用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403.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3.4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一是上级部门拨入项目经费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总支出2634.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34.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及住房维修补助,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1.39万元,增长98.33%,主要原因是补发以前年度住房维修补贴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9.9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2.35万元,增长48.5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医疗费用增加  

5. 住房保障支出34.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1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9.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1.88万元,增长17.88%;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增加、人员经费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1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1.88万元,增长17.88%;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36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及补发往年住房维修补助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630.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履职的人员、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657.6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的修缮保护;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56.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电影放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09.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6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用;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34.87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单位住房公积金。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完成预算19.68万元的5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14万元的5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5.68万元的71.8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11万元,下降6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51万元,下降7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万元,下降28.1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部分车辆封存移交财政;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万元,占64%;公务接待费支出4.08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24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油、保养、过路费及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90次,接待人数共716人。主要包括上级部门来人开展工作检查、指导、其他地市部门工作交流以及县市区单位来人开展工作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6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6.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072.6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市区文化景点提升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专项事业项目深圳文博会参展项目、三区网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市区社区文化室配套建设项目、文物保护事业项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建设、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及公布挂牌项目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善提升市区景点设施功能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不够理想,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支出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市区文化景点提升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专项事业项目深圳文博会参展项目、三区网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市区社区文化室配套建设项目、文物保护事业项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建设、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及公布挂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区文化景点提升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布展方案仍需要修改,布展方案未最终确定,导致资金使用较慢,因此,完善韶阳楼急需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有关意见继续修改布展方案,加快完成布展设计。农村电影“2131工程”专项事业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配套资金不足或不能及时到位;二是受补贴发放及定购影片影响,部分县市上半年未能按计划实施放映任务三是少数放映机构存在影片放映时长不符合规定、私自删除影片或使用VCD放映影片等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各级财政补贴及财政购买影片及时发放,以保证电影放映机构的正常运作;二是建议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文化事业建设及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了对影片放映的适时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技术和效果。深圳文博会参展项目自评得分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缺乏大力宣传,在组织项目实施时社会效益发挥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三区网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市区社区文化室配套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部分社区文化室未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加强跟踪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查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管理,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文物保护事业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出进度较慢。近年来,市级文物保护维修资金投入较少,经办人员因缺乏经验,在资金使用程序上仍处于摸索阶段,也走了不少弯路,因此资金支出进度不够快。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曲江区、始兴县、新丰县、仁化县、南雄市因各地存在实际困难未能全部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加强跟踪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查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管理,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及公布挂牌项目自评得分为97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筹划,充分做好计划,合理安排资金。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公开表(补充公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