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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文广新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5-08-24 17:36:43 来源:刘晟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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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文广新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文广新局2015 年内设机构共9个,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文化科、艺术科、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文物科、广播电视管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新闻出版管理科、人事科(监察室)。

市文广新局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等。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 年预算组成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执法一队、执法二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能:负责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直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录像放映、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等。

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韶关市文化馆内设机构分别为:1.办公室;2.活动策划部;3.文艺创作部;4.培训辅导部;5.非遗传习部  ;6.粤北采茶戏传承保护中心。工作职能主要有:(1)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2)承担粤北采茶戏等艺术作品的搜集、创作、研究工作;(3)指导培训全市艺术创作骨干;(4)负责执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任务;(5)组织策划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团队活动;(6)组织示范性群众艺术创作、展览及讲座。

韶关市图书馆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流通部、数字资源网络部、学术交流部、采编部。提供图书文献,文献情报服务,承担文化教育展览等职能。

韶关市博物馆下属场馆有:北伐纪念馆、省委机关旧址、韶阳楼、芙蓉山矿山博物馆、张九龄纪念公园。韶关市博物馆是一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负责文物征集、保护、科学研究、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考古发掘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博物馆馆管理办法》的要求,所有场馆免费开放(韶阳楼除外)。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文广新局机关编制数31名(其中行政28名、工勤3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行政27人、工勤3人(其中统发1人、非统发2人)。离休5人,退休59人。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编制数13名(其中行政11名、工勤2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行政9人、工勤2人(非统发)。退休1人。

文化馆现有编制30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20名;财政补助二类事业编制10名,用于接收原市采茶歌舞剧院在编在职人员)。管理岗位:4人;专业技术人员:26人;配备领导职数3人,分别为:馆长1人、副馆长2人。

图书馆核定编制22名,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7人。

博物馆在职人员49人(其中公益性一类30人,公益二类19人),离退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配合推进市图书馆新馆和市文化馆新馆建设工程;继续推进文化设施达标建设任务;继续实行图书馆和文化馆(站)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开展流动服务;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曲江区、乳源县年内完成多厅数字影院建设;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做好我市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参加文博会展出的筹备及参展组织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文化场馆建设、文化设施设备、重点文化惠民项目、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各项专项资金;做好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等。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34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07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14年支出决算134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40.07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26.03万元,占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61万元;项目支出414.04万元,占31%,主要支出项目有送戏下乡演出经费40.77万元、名城调研莞韶文化交流工作经费13万元、《粤北古建筑》出版经费20万元、张九龄纪念公园日常运作维护管理经费20万元、政府购买群众文化及文艺演出服务经费42万元、舞台艺术与美术精品创作及参演经费 10万元、招商经费5万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经费20万元、“非遗”保护宣传培训经费5万元、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经费4万元、全国文化遗产日宣传经费2万元、韶关市采茶歌舞剧院改革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资金131.33万元、农村电影“2131工程”建设配套经费20万元、高铁站装饰画第二期创作资金7万元、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经费2.6万元、始兴县罗围城堡建筑遗址保护规划4.94万元、犁市当铺维修26.46万元、仁化县李仲仁故居维修2万元、翁源县湖心坝民居群长安围古建筑维修1.77万元、乐昌市薛岳故居之薛氏家居修缮1.79万元、第七批国保第七批省保单位“四有”专项经费10.44万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经费0.76万元、省专款省委旧址灾后抢修13.02万元、省专款北伐战争纪念馆灾后维修6.60万元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