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水务局,内设13个科室。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工作;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水务局核定行政编制4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 名;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水库移民办公室
主任各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后勤服务人员数5 名。实有在职人员40人,离退休人员60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抓好三防工作;完成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工作;扎实做好农村小水电工作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554万元,比上年减2736.92万元,减幅52%,主要原因是项目精简,压缩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4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554万元,比上年减2736.92万元,减幅52%,主要原因是项目精简,压缩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4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16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9%,比上年增76.04万元,增幅7%,原因是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逐年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48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1%。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少2712.96万元,减少65%,原因是项目精简,压缩支出。其中:001项目韶关市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编制70万元,新增项目。002项目2017年韶关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人员补助经费120万元,与去年持平。003项目2015年度市级已征收水资源费下拨县级分成196万元,新增项目。004项目2017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日常项目工作经费108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005项目2017年度韶关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编制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去年生态文明编制合同未支付尾款,新增项目。006项目2017年度三防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市三防办日常工作经费,与去年相比减少了70万元。007项目韶关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系统2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及维护工作,新增项目。008项目三防信息系统项目合同进度款76万元,主要用于三防信息系统建设合同未支付尾款,新增项目。009项目2017年度市级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审批技术评审费12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中介进行项目技术评审工作,与去年相比减少了180万元。010项目2017年韶关市区旧堤改造加固及环境改造工程融资项目706万元,新增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1万元,比上年增11.97万元,增幅9%,原因是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补助,本年度运行经费补助系数增加。其中办公2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7.8万元、福利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2.5万元、电费2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费用41.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内容多,公务用车活动基本与去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内容多,预计公务接待事项基本与去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90万元,减68%,全部为服务类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资产总额1093.0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98.71万元;通用设备730.21万元;专用设备7.1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7.02万元。比上年减少31.48万元,减少3%,主要是资产清查之后报废了一批办公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严格水资源管理、三防工作等10项工作,实施10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收入无,支出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韶关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