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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水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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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程管理科、机电设备科、三防物资科、轻舟应急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是韶关市水务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加固改造、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堤围、泵站等工作防洪抢险工作,确保防洪排涝设施的安全;负责国家、省、市三防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负责轻舟抢险人员培训,组织轻舟队伍进行防汛抢险和输送轻舟抢险器材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我中心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度总收入3603.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0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03.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30.32万元,下降46.48%。主要原因:是由于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后期部分结算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尚未审核出来未支付、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尚未开工而未支付工程款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度总支出3603.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0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1万元,主要项目为离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增长36.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资及增加了一名退休人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96万元,主要项目为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相应减少。  

3.农林水(类)支出3525.91万元,主要项目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剩余款项的部分支付清算、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前期费用与待摊费用支出、提防年度日常维护养护、三防仓库年度运行管理、轻舟大队年度训练及管理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17.04万元,下降46.92%,主要原因是由于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后期部分结算款财审中心尚未审核出来未支付、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尚未开工而未支付工程款项,造成项目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支出1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名,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0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3.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55.23万元,下降56.89%,主要原因是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后期部分结算款财审中心尚未审核出来未支付、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尚未开工而未支付工程相关款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0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3.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55.23万元,下降56.8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年初预算数结转下年,二是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后期部分结算款财审中心尚未审核出来未支付金额、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尚未开工而未支付金额等年初项目预算金额被财政收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3.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支出44.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水利(款)支出3525.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剩余款项的部分支付清算工作、支付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前期费用与待摊费用、提防年度日常维护养护工作、三防仓库年度管理、轻舟大队年度训练及管理工作等。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2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2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2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增长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辆公务用车的保险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7万元,占63.5%;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无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87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单位办理公务、工程现场办公、巡视河堤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4次,接待人数共85人。主要包括扶贫工作人员误餐费、巡堤工作人员误餐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增加额外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省市防汛抢险轻舟大队用吊车、工具车及河堤工程用工具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的项目有3个,分别为:年度维护养护项目、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项目、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项目,共涉及资金72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0%。  

组织对“年度维护养护项目、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项目、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维护养护项目、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项目、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为理想,均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年度维护养护项目、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项目、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年度维护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工程支付方面预算资金结余较大,主要是因为本项目预算是以收定支,由于市政府出台减免堤围防护费政策而未完成2015年堤围防护费收入任务,剩余额度被财政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对加强资金绩效的管理,落实责任。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工程支付方面预算资金结余较大,主要是因为:1、有部分施工单位未对结算审核结果进行最终确认而未能支付;2、经我中心去函市国土资源局,其未向我中心申请支付造成结余;3、项目预算是以收定支,由于市政府出台减免堤围防护费政策而未完成2015年堤围防护费收入任务,剩余额度被收回,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于本项目工程支付方面预算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一是加大力度与施工单位以及市财政审核中心沟通,做好剩余款项的支付,二是对于今后堤围防护费减免造成的资金缺口,我中心将与市财政局沟通解决。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工程支付方面预算资金结余较大,主要是因为本项目为跨年实施的项目,本年12月底才开工,未达到合同约定,不能支付建安工程进度款造成预算资金有较大的结余,待工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后即可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于本项目工程支付方面预算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本项目工程大概于2016年4月完成主体工程,待工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后即可支付,今后我中心将严格按工程进度做好预算,确保预算资金能按进度支付。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没有开展。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没有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补充公开).xls
2.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表(年度维护养护项目).xls
3.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表(韶关市区防洪排涝二期工程项目).xls
4.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表(韶关市小岛片区旧堤改造加固工程项目).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