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情况(2015年第1季度)
时间:2015-07-25 00:00:00
来源:环境保护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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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15年4月9日
处罚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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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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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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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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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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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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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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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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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夜间超时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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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八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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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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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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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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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梅芳(浈江区牛头潭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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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废旧塑料、电线等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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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收购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10.4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对该收购站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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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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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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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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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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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5号、6号烧结机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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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结合《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3.2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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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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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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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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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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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烧结机头低硫烟道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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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结合《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3.2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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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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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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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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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神力液压油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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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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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10.4裁量标准第2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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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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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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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15年4月9日
处罚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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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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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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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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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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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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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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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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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夜间超时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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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八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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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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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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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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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梅芳(浈江区牛头潭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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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废旧塑料、电线等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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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收购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10.4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对该收购站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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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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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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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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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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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5号、6号烧结机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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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结合《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3.2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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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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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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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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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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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烧结机头低硫烟道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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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结合《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3.2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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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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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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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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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神力液压油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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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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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10.4裁量标准第2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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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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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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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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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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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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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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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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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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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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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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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夜间超时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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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八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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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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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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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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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梅芳(浈江区牛头潭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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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废旧塑料、电线等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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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收购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10.4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对该收购站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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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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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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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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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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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5号、6号烧结机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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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结合《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3.2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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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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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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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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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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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烧结机头低硫烟道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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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结合《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3.2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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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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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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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环罚字〔2015〕
第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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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神力液压油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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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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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10.4裁量标准第2条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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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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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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