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月市区空气质量较上月持续好转,环境空气中六项指标(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月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及省考核目标要求。市区AQI优良达标率为100%(年度目标值为93.0%),较去年同期(96.4%)上升3.6个百分点,其中优20天、良9天,无污染天气出现,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及臭氧,空气六项指标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列第15名。
截至2月底,市区空气六项指标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列第14名,在全省5个生态发展区中,省内排名在清远之前,在河源、梅州、云浮之后。
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