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沥青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韶环审〔2025〕23 号)

时间:2025-05-12 17:38: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市铭鑫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沥青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关市铭鑫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选址于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韶乐路6号,建设沥青新型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治理等环保工程,以及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立方米沥青材料,劳动定员10人,实行每天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日。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

  本项目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440204-04-01-435011)。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扬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及绿化灌溉,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骨料烘干和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1.564吨/年,总量指标来源由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1#、2#、4#、5#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的减排量中替代。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全过程管理,按照“源头控制、过程严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生产与污染治理设施,分区采取防渗措施。

  (六)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精准识别、研判潜在的环境风险,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表的建议值。

  (八)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9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