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资金基本情况:韶关市环境监测站建于1976年,隶属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05年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更名为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新华南路22号,电话8760180,邮编512026),2002年被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定为粤北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广东省5个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地表水水质监测网络站之一。1991年通过计量认证;2003年通过计量认证转版; 2006年7月2日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现场评审,同年11月获得实验室国家认可。现有人员60人(单位定编为65人)。法人代表史元康。现有固定资产3347万元。工作职责为负责我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环评验收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
2.项目资金申报负责人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陈建新、性别:男、职务:副站长、职称:高级工程师、联系电话:8760092、主要负责大气和水质专项监测工作。
3.项目资金基本情况:专项资金名称:重金属污染防控专项-重点防控区土壤监测及评估。性质:延续性项目。按照韶关市重金属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继续开展重点防控区重金属土壤监测工作。重点涉重企业纳入国控企业监管范围,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环境监察和监测,并评估企业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处置及排放量情况。
根据《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要求,我局将在2015年度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利用“韶关市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监控信息系统”开展对各涉重金属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录入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4.预期总目标及绩效目标:按照重金属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继续开展和确保涉重企业及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监测任务完成100%。
5、总投入情况:项目预期投入1300000元,其中各种样品采样及制样费90000元;维护费100000元;试剂耗材费560000元;设备购置费500000元;重点涉重企业自动化监控网络费50000元。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
根据《韶关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韶关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12)》要求对全市4个国家一级重金属污染防控区内进行土壤重金属监测,目的是要查明一级重金属污染防控区内土壤重金属污染分布情况,评价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为各区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策略提供基础数据。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进行监测和评价。
三、实施条件
1.人员条件。我单位现有高级工程师12人,工程师13人,助理工程师20人,对项目的实施有充分的技术保证。
2.资金条件。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及投入计划为财政预算资金1300000元。
四、进度与计划安排
根据《典型地区环境空气重金属专项预警监测方案》和《大宝山区域环境监测方案 》凡口铅锌矿周边地、韶关市浈江区两个重点防控区监测点每月监测1次,连续监测5天,每天24小时连续采样;其他地区监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是1、4、7、10月上旬,连续监测5天,每天24小时连续采样。
五、主要结论
以《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为指导,以工业重金属污染监测作为核心任务,以重点监测区域、重点监测行业为着力点,通过开展重金属重点排放企业废气、废水重金属及其周边环境状况监测,基本掌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源排放情况,进一步说清环境重金属污染状况及其变化趋势,逐步形成重金属污染监测制度体系、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使危害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预警。
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