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主要职能是:韶关市环境监测站建于1976年,隶属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05年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更名为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新华南路22号,电话8760180,邮编512026),2002年被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定为粤北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广东省5个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地表水水质监测网络站之一。1991年通过计量认证;2003年通过计量认证转版; 2006年7月2日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现场评审,同年11月获得实验室国家认可。法人代表史元康。现有固定资产8020万元。工作职责为负责我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人员59人(单位定编为65人),退休人员15人,临时聘用人员8。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为负责我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开展节能减排监测、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比对、专题调查现场监测业务、对排污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连续监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新要求而增加的环境监测任务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43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37.81万元。比上年增409.87万元,增幅39%,原因是正常晋升了工资,新增项目经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437.8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37.8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预算1227.8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5%,比上年增199.92万元,增幅19%,原因是正常晋升了工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8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09.9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5%,比上年增209.95万元,增幅100%,原因是新增项目经费。其中:维修(护)费209.95万元(主要用于与韶关学院共建实验室更新改造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5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
五、其他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为128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