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分别是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市环保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运营维护;组织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负责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健立全市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环境应用平台,推进全市环境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与技术交流。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岗位3个,分别是主任(七级)和副主任(八级),办事员(十级)各1名;专业技术岗位3个,分别是工程师(九级),初级工程师(十一级),初级工程师(十二级)各1名;工勤岗位1个,是技术工(三级),实在在职人员7名,退休人员1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运营维护;
2、全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市环保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3、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数据及处理信息汇总(简单罗列)。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4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28万元增2.52万元,增幅5.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7.8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4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28万元增2.52万元,增幅5.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7.8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7.8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预算数45.28万元增2.52万元,增幅5.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或减少0%,原因是无。其中:001项目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幅0%,原因是无。其中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无。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4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为141.07万元,主要由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构成,其中:通用设备139.9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1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在线监控平台维护、运行项目工作,实施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5年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