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市环保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运营维护;组织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负责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健立全市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环境应用平台,推进全市环境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与技术交流
第二部分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310.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0.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0.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51.73万元下降51.68万元,增长34.06%。主要原因:减少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2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55万元增加55万元,增长35.48%。主要原因:增加代财政结余资金44.28万元和增加省项目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29 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增加支出。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268.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8.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支出16.73万元,比上年决算22.35万元数减少5.62万元,减少25.14%,属新增项目。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维修和物业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支出10.74万元,比上年决算5.68万元减少5.06万元,下降89.08 %,主要支出是事业单位离退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决算支出3.78万元比上年决算5.84 万元减少2.06万元,下降35.27%,主要支出是事业单位社保。
4.节能环保(类)决算支出229.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267.04万元减少38.01万元,下降14.23 %,主要原因是(1)粤财工[2016]409号,韶财工[2017]62号,2017年省环整-大气污染防治36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粤财工[2016]409号,韶财工[2017]62号,2017年省环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79.72万元,主要用于能力建设、(3)粤财工[2016]409号,韶财工[2017]62号,2017年省环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5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等。
5.住房保障(类)决算支出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82万元下降0.32万元,下降5.49 %,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
6.其他支出(类)决算支出2.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17万元减少6.54万元,减少71.32%,。主要支出项目有:(1)在线监控平台维护、运行等2.4万元,(2)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护费0.039万元等。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6.45万元增加223.60万元,增长258.65%;主要原因是增加代财政结余资金44.28万元和增加省项目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6.45万元增加179.33元,增长207.43%;主要原因是增加代列省级财政专项结余资金44.28万元和增加省项目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支出16.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维修和物业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支出10.74万元,主要支出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决算支出3.78万元,主要支出是事业单位社保;节能环保(类)决算支出229.03万元,主要支出有:大气污染防治36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79.72万元,主要用于能力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5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等;住房保障(类)决算支出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类)决算支出2.6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在线监控平台维护、运行等2.4万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护费0.039万元等。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1元,完成预算500元的70.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1元,完成预算500元的70.2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1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351元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无;(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主要用于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主要包括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1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无;发生国内接待10次,接待人数共30人。主要包括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万元,比上年增加10.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属新增加。其中:办公费0.04万元、邮电费 2.40万元、差旅费2.59万元、维修(护)费 5.73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2017年我中心无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市环境信息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