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党政机关 > 韶关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2-09-13 09:33:29 来源:赖葆莹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22年8月29日在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钟定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加大了对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的审计力度,组织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固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管理理念,以“培植财源、优化支出”为抓手,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持续改善民生。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坚持开源节流并举,切实增强资金统筹能力。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深挖增收潜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8亿元,同比增长3.77%,其中市本级46.97亿元,同比增长3.34%。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非急需非刚性项目,市本级共压减支出4.83亿元。2021年全市争取直达资金49.09亿元,其中市本级3.06亿元;全市争取发行新增债券101亿元,其中市本级16.31亿元,为大事要事提供资金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2021年,全市落实民生类支出279.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48%,其中市本级53.58亿元,占比64.07%。全市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共5.19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统筹各类资金2.27亿元,推进粤北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健康韶关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16亿元,助力韶州中学建设等教育重点项目。

  ——坚持稳健施策,优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落实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26.04亿元,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基础设施资源配置,筹集各类资金2.44亿元,保障韶关丹霞机场顺利通航、韶新高速建成通车、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安排1.99亿元推进中心城区道路贯通联网“10+1”工程项目,大力完善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深化改革,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制定《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等16项制度文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构建覆盖所有市级部门和项目的绩效指标模板,试点探索开展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我市连续三年蝉联粤东西北地区第一。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实效。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截至2022年6月底,上一个审计年度审计查出的19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64个,部分整改或正在整改32个,整改完成率83.67%;相关单位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8.3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7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对市财政局组织执行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市财政决算报表显示: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3.85亿元、总支出173.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0.1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1.32亿元、总支出69.2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亿元,总支出1.4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6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2.08亿元,总支出214.3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71亿元,年底滚存结余106.4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全力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集中财力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严。市财政局未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36亿元;市土地储备中心未落实浈江区、武江区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涉及4.01亿元;市财政局对项目库入库项目审核不严,3个项目由于前期工作未完成导致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2750.52万元。

  2.财政收支不真实。市本级部分国有企业提前上缴企业利润,虚增财政收入4000万元;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涉及1.87亿元;市财政局、新区财政局“以拨代支”多列支出7070.01万元;市财政局暂缓7个应纳入财政保障的民生项目支出,涉及368.96万元。

  3.财政预算编制不科学。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连续三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80%;市财政局代编预算指标3.14亿元未按规定于9月底前收回调剂;韶关新区财政局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2021年预备费预算为0。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力度,推动部门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重点对市住建管理局等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积极优化支出结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市财政局对市评审中心预算编制管理不到位,该中心基本户结余规模较大,涉及980.03万元;市城市公园管理中心绿化建设费预算编制未考虑实际工期等原因导致总体支出率仅为8.94%,涉及2000万元;市教育局未经批准将韶州中学建设项目预算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涉及500万元。

  2.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市住建管理局未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部分采购内容未实施,涉及74.78万元;市财政局采购合同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条款与实际执行不相符,影响合同效力,涉及28万元;市住建管理局2个下属事业单位超范围使用项目经费,涉及28.98万元。

  3.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市工信局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未充分撬动银行贷款,涉及9405.68万元;3个单位4个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绩效,涉及2459.2万元;市工信局未及时分配中省专项资金,涉及1.58亿元,资金滞留市本级最长达88天。

  (三)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继续实施财政审计改革,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对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等3个区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较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风险加大。3个区违规挤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涉及11.55亿元;3个区无预算、超预算支出5.83亿元;曲江区挪用专项经费违规用于征地拆迁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涉及1.42亿元。

  2.财政管理不规范。曲江区部分大额项目支出未执行“三重一大”资金审批制度,涉及5.8亿元;3个区未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能真实反映国有资本经营状况。

  3.财政收支不真实。曲江区“以拨代支”将2.02亿元转至9个乡镇代管户虚列财政支出;曲江区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直缴国库,涉及122笔9.12亿元;3个区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或代管资金专户,涉及7138.83万元。

  4.财政资金绩效不佳。3个区41个项目推进不力,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涉及7747.54万元;武江区为13个未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安排预算资金3.05亿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组织对全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抽查南雄市、新丰县经营性扶贫资产104项、资金2.7亿元,占已确权扶贫资产总金额11.32%;抽查7个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29项农村集中供水设施、22间村级卫生站、32座农村公厕、2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扶贫资产管理不到位。8个县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涉及扶贫资产344项、金额4605.71万元;南雄市、新丰县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拖欠收益,涉及扶贫资产7项、分红款1514.05万元。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8个县教育资助、低保等帮扶政策措施未落实,涉及监测范围人群86人;新丰县13个原驻村工作队未按要求开展交接工作;南雄市、新丰县原驻村工作队填报扶贫交接清单数据不全、不准确;新丰县部分“三支一扶”人员及大学生志愿者未纳入工作队统一管理。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健全。4个县上报农村集中供水完成情况不实,35个自然村未完成集中供水或未建有集中供水工程,涉及4474人;2436个自然村未做到饮用水“一户一表计量收费”,涉及109028户;10个县716间村卫生站未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7个县18个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未按规定配备管理员;南雄市13座农村公厕建设不达标。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组织对韶关市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涉企收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水平等方面的改革推进情况,抽查了298个单位和企业,涉及1247个项目和14.46亿元资金。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采取各项措施,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涉企政策不到位。5个单位未及时向企业拨付13笔中央、省、市涉企资金2804.18万元,造成资金闲置,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乳源县、乐昌市未及时收回应由银行负担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408.82万元;5个县20个单位违规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性条款,影响企业公平竞争;市本级及6个县8个单位未及时解决企业诉求。

  2.行政审批流程有待优化。市本级及7个县14个单位未按要求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3个县7个单位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工作不到位,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工作未实际开展;市本级及9个县77个单位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承接落实不到位,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未“应进尽进”;市本级及9个县41个单位政务服务工作整合推进不力,如电子证照使用率低于10%。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组织对市辖三区2019年至2021年10月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9至2021年10月,共投入9198.46万元用于各类执法监测系统、扬尘综合治理、移动污染源治理项目,我市连续三年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业污染源防治力度不足。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长流程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改造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工作,15家企业未完成验收;未严格落实砖厂在线监控工作职责,2家砖厂企业未实现在线监控系统联网。

  2.扬尘整治工作监管不到位。市住建管理局扬尘整治工作监管不力,个别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未达标准;市住建管理局未按要求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监测工作,14个建筑工地未按要求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并连接信息平台。

  (四)2021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组织对韶关市2021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政数局等相关部门基本能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要求,为全市信息化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

  1.17个单位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到位,导致30个信息系统未按相关规定留存网络日志或留存时间少于6个月,不利于审查和评估系统安全风险。

  2.19个单位未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不利于防范和应对网络安全风险,其中:17个单位未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19个单位未明确网络安全工作机构名称、16个单位未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17个单位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五)电子警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审计情况。组织对全市各级交警部门电子警察规划建设、设置配套、备案运维和处理处罚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积极推进电子警察规划布局、运行管理和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测速设备设置、配套不规范。市本级15套测速设备未按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游路段设置三组预告标志;市本级及3个县64套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或重新启用未进行论证和评估;市本级92套电子警察设备重新启用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2.设备备案和运维管理不到位。市本级及5个县275套电子警察设备备案信息不完整、不规范;5个县未制定电子警察设备运行维护制度,未建立电子警察设备维护台账;4个县由于无定期检测、保养、维护,导致电子警察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涉及设备130套。

  3.交通违法信息处理不规范。市本级、曲江区、南雄市未及时审核537条交通违法信息,导致违法信息未能上传至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市本级、乳源县未按规定开展交通违法信息特别提示。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韶关市2021年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组织对试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全市范围内共抽查96个项目,涉及资金16.33亿元,占20亿中央奖补资金的81.7%。审计结果表明,各项目实施主体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推进试点工程,生态修复和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具有韶关特色的试点经验。发现的主要问题:

  1.试点工程统筹实施不合规。2个区违规将52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

  2.试点工程资金使用不规范。4个试点工程部分内容不符合中央奖补资金使用范围,涉及16.27万元;14个试点工程未按合同约定,违规提前、滞后或使用暂列资金支付工程进度款,涉及4757.39万元;6个试点工程因审核不严导致多付费用,涉及40.05万元;56个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资金支出率未达到90%的要求。

  3.试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5个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不按时提交监理资料、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监测工作等问题;7个试点工程手续不齐全,缺少防洪评价审批和航道行政审批等手续;10个试点工程因督促不力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仁化县1个试点工程未经批准超规模建设,涉及156.52万元。

  4.试点工程实施效果不达标。3个试点工程可研论证不充分、设计深度不够,个别项目污水管网及处理池闲置,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6个试点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11个试点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项目治理效果不佳。

  (二)粮食安全审计情况。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9月韶关市本级粮食储备、应急保障方面以及仁化县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粮食储备、生猪生产和供应方面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采取数据分析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查4个粮库、2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加工厂),抽查资金1.84亿元(占资金总量30.79%),涉及1个县9个乡镇。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开展粮食收购及轮换。市粮储中心违规将市级储备粮交由4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承储;市粮储中心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以前年度轮换、销售储备粮油货款共计4382.39万元;市粮储中心及仁化县未按规定通过粮食交易市场公开招标、竞价等方式确定储备粮油购销商,涉及储备粮12.46万吨,金额2.38亿元;仁化县未对2.19万吨出库储备粮进行流向监管。

  2.仓储设施建设和储备粮管理不达标。市粮储中心未按规定对储备粮实行专仓专储,2440吨动态大米和680吨静态大米混仓存放;仁化县附城直属库及新丰县粮食储备中心建设仓容规模均未达到县级骨干粮库存储规模2.5万吨的要求;仁化县10个承储政策性粮食库点均未推进智能化绿色粮库建设。

  3.粮食和生猪生产能力方面。仁化县部分耕地撂荒,涉及面积196.85亩;仁化县未按规定落实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全县仍有35宗养殖场未备案;仁化县未及时将新增饮用水源地划入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三)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组织对全市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抽查了浈江区和武江区5家城区养老服务机构、1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个长者饭堂。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资金保障、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努力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长者饭堂集中配餐点运营管理问题突出。浈江区长者饭堂选址不科学,7个配餐点中有3个位于2楼以上且无电梯,不方便老年人就餐;浈江区民政局开展长者饭堂配餐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采购金额139.2万元。

  2.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健全。市民政局未按要求制定和公布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项目清单;未出台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投资指南;未针对社区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建立巡访制度;未将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信息作为享受扶持保障政策的参考依据,也未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

  3.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浈江区、武江区未严格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市民政局未牵头建立韶关市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未组织或督促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3个县民政局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填报养老服务信息数据监管不到位,5家养老机构录入信息不完整或存在错误。

  (四)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审计情况。组织对韶关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抽查了浈江区、武江区15个公共停车场。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职能部门利用闲置空地建设临时停车场,逐步开展城市智慧停车工作,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心城区停车位紧张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

  1.停车管理制度不健全。市本级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未按规定对中心城区36个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开展审定工作;市自然资源局未按要求出台地下空间增建车位用地优惠政策;市住建管理局未制定停车设施配件标准、未制定出台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各种类型的路外停车场的优惠政策;市发改局未制定对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的政策。

  2.公共停车场管理不规范。武江区停车场运营收入281.3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5个停车场标价牌设置不规范,如无收费依据、无投诉举报电话、无免费停放时限、计费单位不统一等;14个停车场未按规定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3个停车场地块硬化不达标,朝阳路停车场竣工验收不足一年,部分路面出现破损,存在质量缺陷。

  四、绩效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绩效审计情况。组织对2021年度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市本级及市辖三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积极利用债券资金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发挥了债券资金保障性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选取不科学。市本级及3个区选取资金未使用完毕或前期准备不充分的项目申报债券资金,17.12亿元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

  2.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或闲置。3个区将部分债券资金统筹用于其他财政支出,涉及11.95亿元;武江区违规将债券资金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工程欠款及绿化、亮化工程,涉及3252.91万元;市住建管理局、市水投集团未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导致项目建设推进缓慢资金闲置,涉及2687万元;曲江区存量债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置换,涉及3801.19万元。

  3.程序未执行或制度不完善。浈江区个别债券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涉及597.12万元;曲江区未按规定建立和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制度和问责制度、2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未批先建。

  (二)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绩效审计情况。组织对韶关市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能够加强对中央直达资金的监管,建立上下联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分配下达不合规。市本级及浈江区、始兴县未及时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涉及2.26亿元;武江区违规将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4221.08万元;浈江区未及时拨付省级就业创业补贴资金,涉及134.32万元。

  2.资金监控管理不到位。6个县未按规定标注直达资金标识,涉及7.39亿元;4个县未及时更新直达资金支付数据,系统数据与部门实际支出数据不一致,涉及1718.19万元。

  3.资金使用不及时不规范。市本级、武江区、曲江区项目推进缓慢,部分直达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2906.95万元;韶关学院医学院超限额列支工作经费,涉及144.66万元;市中医院违规提前支付项目款44.64万元;乳源县个别教育项目工程违规要求施工方垫资,涉及33.3万元。

  (三)韶关市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绩效审计情况。组织对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绩效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务局和市水投集团加强组织协调,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决策不科学,项目未实现价值最大化。市水投集团将河段交界处的可利用料供应给拍卖价更低的河段,导致拍卖收入减少约1000万元;北江段拍卖设置的起拍价低于其他河段,且未设置保留价,导致该河段拍卖成交价低。

  2.部门履职不到位,预期目标未实现。市水务局报送的实施计划高估可利用料拍卖价约5325万元;市水投集团管理不到位,委托的评估公司重复扣减杂物损耗,可利用料评估价格少计280万元。

  3.工程管理不严,项目实施效果欠佳。市水务局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地质勘察工作,实际勘探点平均间距远超标准勘探点间距,影响地质勘察的准确性;市水投集团对工程量审核不准确,导致清淤工程多计进度款304.6万元,其中多支付243.68万元;市水投集团未按规范要求扣除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多支付预付款40万元;市水投集团未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履约保函续期手续,涉及1179.21万元。

  五、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组织对违法用地情况、水资源管护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法用地情况方面。截至2021年6月,全市存量违法用地33988.35亩,其中耕地14331.64亩(基本农田5752.11亩),一般农用地16024.83亩(林地5737.11亩,生态公益林1409.62亩),未利用地1305.90亩;2013年至2020年,韶关市违法用地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

  2.水资源管护方面。市水务局推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不到位,95宗项目未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市水务局未及时督促相关县区完成农业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建设,涉及面积14.65万亩;市水务局防洪工程建设力度不够,“十三五”期间防洪工程建设投资完成率不足20%;市水务局履行取用水监管职责不到位,6家取水单位取水证过期后持续非法取水运营。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组织对市城投集团、市金财集团、市工贸集团、市水投集团、市交旅投集团、市公汽公司等6家市属国企的资产管理及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市属国企持续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公司法人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市工贸集团、市交旅投集团未按市政府批复时限完成组建工作;市金财集团未完成2021年度垦造水田计划任务,完工数为0;市工贸集团未完成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

  2.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市工贸集团下属公司的油库物业资产长期闲置未实施公开招租,涉及面积1.86万平方米;市公汽公司物业管理混乱,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违规搭建厂房、违规转租及占用闲置厂房;市公汽公司仓库管理不到位,21.79万元物资未登记入库。

  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韶州公园、韶州中学、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市中医院(原广东韶州人民医院)、沐溪民营科技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甘棠生物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重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查阶段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及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等。审计结果表明,各业主单位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管控,为我市打造宜居宜业的善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投资决策方面

  4个项目推进不力。市铁路医院和市代建局推进项目缓慢,市中医院超期6个月才开工建设;市教育局和市代建局监管不到位,韶州中学主体工程未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时竣工;西联镇政府征拆工作推进不力,甘棠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征拆工作仅完成53%;武江区落实决策有偏差,未完成韶州公园“以园养园”的整体经营管理方案报审工作。

  (二)工程招投标方面

  1.项目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市代建局超限额设置市中医院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涉及30万元;韶州中学项目空调设备采购招标违规指定品牌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甘棠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不具备岩土工程勘察资质。

  2.合同内容或签订程序不规范。市文广旅体局未按规定与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项目中标联合体签订合同;甘棠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施工合同未按招标文件条款要求对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比例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未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三)工程造价方面

  1.建设单位审核不严,多支付或提前支付工程款。5个项目因错套定额、未按合同约定计价等原因虚高工程量,涉及2834.87万元,多支付或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1882.84万元;韶州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多计列179.57万元;沐溪民营科技工业园项目未按规定设置施工合同预付款,多支付预付款154.35万元;中医院项目因多处错套定额、计量不准确导致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准确,涉及1048.33万元。

  2.征地拆迁补偿超标准或程序不规范。仁化县超标准支付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征拆补偿款224.61万元;浈江区、武江区对部分被征地户的青苗按两类标准进行双重补偿,涉及498.06万元;武江区在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对甘棠生物医药产业园内173户农户和491宗土地进行了补偿,涉及411.93万元;2个项目在征收土地前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项目建设管理及质量方面

  1.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3个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不全、办理滞后;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超过1年5个月仍未完成竣工结算;市代建局未按规定及时报批韶州中学基础设计重大变更事项,涉及费用约635万元。

  2.项目履约保证管理不严。4个项目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工程承包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涉及5702.55万元;2个项目工程履约保函到期未续期,涉及1165.1万元;沐溪民营科技工业园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登记手续,涉及863.24万元。

  3.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中医院项目监理单位履行工程量复核职责严重失职,与造价咨询公司的核减率相差35.47%,涉及8799.72万元;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七、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以来,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22起,涉及违规金额6.36亿元。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移送此类线索2起,主要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9起,主要是公共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招投标串标、违规发包转包等。

  (三)公共资源管理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11起,主要涉及虚假轮换储备粮、未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竞价方式确定购销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决策失误导致财政资金浪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超标准支付征拆补偿款、违规向企业转嫁费用等。

  八、审计建议

  按照中央及省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统筹衔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把控预算追加规模、流程,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督促执收部门开展清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真实完整反映财政收入。

  (二)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系列措施,管好用好债券债务资金;持续加强水、大气等污染防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责任,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清查国有资产家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及资产负债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强化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保值增值。

  (四)切实落实问题整改,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逐条落到实处;推动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方式贯通,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开创韶关改革发展新局面贡献审计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