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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8 15:52: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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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8日在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刘  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我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领导作出批示26次,要求狠抓整改。王瑞军书记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要问题整改工作,多次批示抓好审计整改落实,要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陈少荣市长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审计机关落实指导、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运用好整改督查督办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市审计局通过审计整改通报、现场检查等方式跟踪督促审计整改情况,共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进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

  (一)创新审计理念,找准审计“发力点”。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定位要求,我市提出“党委和政府关心什么,人民群众关注什么,我们就审计什么”的审计工作理念,紧扣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树立新理念,做好审计“两统筹”:一是保障中央、省、市政令畅通和项目落实落地,深入开展“六稳”“六保”、财政直达资金、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二是聚焦“下管一级”统筹谋划财政审计工作,持续开展市、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揭示财政突出问题,预警财政风险隐患,促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预算规范管理。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口径审计为基础,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采取“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分析模式,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全覆盖审计,共查出财政资金绩效、预算编制及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固定资产管理等五大类33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2.4亿元,突出了审计对资金支出全过程监督,推动部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稳步推进绩效审计,完善现代审计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绩效审计力度。一是关注乡村振兴、社保基金、粮食安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环境保护等有较大影响、资金规模大的重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注重揭示和反映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审到点子上、紧要处;二是按照“重点工程项目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开展了河道清淤、韶关市中医院(原韶州人民医院)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着力揭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高套定额、高估造价金额、过度设计、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为节约政府投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管理提供有力参考

  (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强化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市审计局将审计查出问题逐项分解形成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严格对照整改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期限届满报送整改结果清单,形成了要求明确、分工详细、责任清晰的整改清单管理机制;二是建立整改督查和通报机制,市审计局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整改现场检查工作,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重点整改事项专项督查,通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抓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三是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市直重点整改部门按程序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审计厅对我市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广东省审计厅关于整改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粤审整改〔2021〕149号)要求,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涉及我市四个方面共23个问题,已整改17个,正在整改6个,整改到位率73.91%。其中:立行立改类1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分阶段整改类3个问题已整改1个、正在整改2个;持续整改类4个正在整改。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341.69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风险防范方面13个问题,已整改11个,分阶段整改2个。一是关于农业产业园用地政策方面的问题,5个产业园共取得建设用地指标394.53亩,收回存在资金损失风险的流转土地1129.65亩,还有1个产业园83亩林地正在进行用地报批、1个产业园拟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47.84亩土地使用权;二是关于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方面的问题,已督促企业落实自筹资金8671.14万元,收回违规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的财政专项资金96.21万元;三是关于城镇污水、地下水监测方面的问题,已完成3项重点截污工程,新建排污管网10.35公里,新建扩建污水泵站2座,持续对10个地下水考核点开展监测,结果显示均已达到省级考核要求。

  2.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关于违规申请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问题,乳源瑶族自治县重新调整资金用途,将83.8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3.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方面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关于应保尽保有漏缺的问题,已将47名重度残疾人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关于收支管理不严的问题,已追回多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15.93万元,上缴错误减免的养老保险费424.87万元。

  4.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方面6个问题,已整改2个,持续整改4个。关于林地和湿地被违法占用的问题,通过回收林地、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湿地功能等完成整改林地图斑525个、湿地图斑3个,因正在开展湿地调查工作,武江区还有19个图斑持续整改中;对基本农田、耕地、一般农用地被违规占用的3个问题,我市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综合解决全市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和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原则,通过完善手续、拆除清理、复绿复耕、立案查处等方式,纠正违规占用各类土地4953宗,剩余3632宗因图斑数量大、建设类型复杂多样以及国家和省政策标准未出台等,暂未整改。

  (二)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涉及七个方面共196个问题,已整改164个,正在整改32个,整改到位率83.67%。其中:立行立改类14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分阶段整改类29个问题已整改20个、正在整改9个;持续整改类24个,已整改1个、正在整改23个。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8.3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7项。

  1.市县财政管理方面。

  (1)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财政预算管理不严的问题。针对市本级财政收支不平衡、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过低,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市本级2021年压减部门预算支出工作方案,核销了财政暂付款6.06亿元;市财政局在编制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时,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事项,未编入年初预算的项目,年中不安排预算追加。

  二是关于财政收支不准确的问题。针对非税收入分批划缴问题,市财政局已将预算外财政专户滞留的水田指标款、拆旧复垦等非税收入2.58亿元缴入国库,下拨了始兴县拆旧复垦资金7281.84万元;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征收了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田指标交易收入等2.02亿元。

  三是关于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建立了部门绩效考核结果通报机制、预算绩效管理考评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对抽评结果为差的项目、绩效信息不规范的部门予以通报。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的问题。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等部门制定了加强预算管理的制度,2021年度起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二是关于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将超范围发放企业补助资金、重复发放专利资助等3.6万元上缴市财政;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追收经营服务性收入322万元。

  三是关于项目推进缓慢、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市水务局印发了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文件,减少中省专项资金在市本级滞留时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省级小水电清理整改补助资金等1.04亿元已分配支付;市发改局拨付了韶关港白土港区一期工程闲置资金1000万元。

  四是关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不严格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已退回违规发放驻村干部工作补贴0.32万元,市科技局等部门清理规范了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发放。

  (3)县级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财政预算管理不严的问题。3个县设置了“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硬性规定,要求所有财政资金项目入库管理;始兴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幅压减财政代编资金规模,2021年度分别下降48.5%、45.74%;乐昌市对119个预算单位开展银行账户资金清理,教育部门下属学校已统一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是关于财政收支不真实的问题。3个县以“以拨代支”虚列财政支出问题,已支出13.24亿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已上缴资产处置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09亿元,余额3858.56万元通过发送追缴通知书、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等方式继续予以追缴。

  三是关于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3个县采取优化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建立事后绩效评价机制、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等方式,加快推进预算项目建设、提高预算执行率。乐昌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加快推进林地确权工作,已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512.83万元。

  2.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落实“保居民就业”政策方面。

  一是关于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分割工作,3个县与银行签署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合力促进就业政策落地见效;市人社局按规定发布了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信息,主动对接失业对象,更新了110人的就业失业登记系统信息。

  二是关于技工培养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市人社局根据乡村工匠类持证人员名单建立了“乡村工匠”信息库;3个县组织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共172人次;市技师学院未获得教师职业资格证的29名教师中已完成整改11名。

  三是关于“南粤家政”工程落实方面的问题。市人社局联合多部门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已将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纳入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市已有140家企业7534人在省级服务平台记录注册,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2)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方面。

  一是关于帮扶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仁化县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一免两减半”政策,为66家企业落实工会经费优惠政策;浈江区减免了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35.13万元。

  二是关于部分信息系统未完善的问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已完成搭建韶关市大数据分析平台,正在试运行;市住建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完成了本行业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建库工作。

  三是关于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的问题。8个县共退回招商引资中违规收取企业履约保证金6485.8万元;曲江区违规向企业借款进行土地收储问题,已清退1.79亿元。

  (3)落实“保产业链供应链”政策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用地得不到保证的问题。3个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共获得建设用地指标394.53亩、已完成建设用地调规85.12亩。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建设推进不到位的问题。我市食用菌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撬动比已达到1:3的要求;浈江区油茶产业园等3个产业园已投入使用并通过省级验收。

  三是关于项目建设程序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8个建设项目在开工前未取得相应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问题,已按要求补办土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扶贫开发资金未及时拨付、扶贫项目未按约定分配收益、农村公厕建设任务未完成等1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个县加快拨付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资金、县级扶贫资金2920.8万元;始兴县和仁化县完成了农村公厕建设任务;制定或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长效机制等4项规章制度,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乡村振兴方面。

  一是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问题。翁源县已补建高标农田1826.1亩;部分项目涉嫌串标问题已移交翁源县纪委监委处理。

  二是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问题。翁源县村庄污水治理率从20.5%提升至47.67%,完成了治理目标

  三是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的问题。翁源县已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调整用于交通运输涉农项目,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涉农结余资金1458.3万元;对碳汇造林种植存在违约问题,翁源县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执行造林技术标准。

  (3)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一是关于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花拉寨一期工程等5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渗滤液污染、地下水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已完成整改,持续监测显示地下水各项指标合格;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等3个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针对自来水厂无环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全市有42座自来水厂办理了环评手续;五里亭水厂改作应急备用水厂,已停止排放含泥废水。

  二是关于水安全保障职责方面的问题。市水务局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验收工作,全市132个项目已完工验收115个;市水务局、市住建管理局建立了建设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有72项建设项目已编制水保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是关于落实水生态空间管控责任不力的问题。市水务局印发韶关市河道采砂五年规划,向社会公告了2021年度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受理水事违法案件13宗、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1宗,移交公安部门采砂案件1宗,罚没金额31.19万元,扣押非法采砂作业工具6台,我市河道清淤采砂工作总体呈现规范有序的良好格局。

  4.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方面。

  (1)社会保险基金方面。

  一是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曲江区已完成4个机关事业单位209人养老保险的清算补缴工作;全市社保征收机构共补缴养老保险费423.5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人社局牵头制发了征地社保留存资金分配工作方案,按月通报审计整改情况,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市对县级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全市已落实参保缴费1.18亿元,整改完成率94.02%。

  二是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为211名重度残疾人办理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市医保局停止执行与医保药品目录不相符的政策,追回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用药费用135.04万元。

  三是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我市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90个项目已全部补缴工伤保险;市人社局追回了违规发放的工伤保险金42.35万元;省有色金属工残人员专项资金结余254.52万元已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关于服务数据方面的问题。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为51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注销了虚构的健康档案和服务记录1838份。

  二是关于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浈江区、仁化县共完成145间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武江区、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启用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设项目系统”,浈江区、曲江区实现居民微信小程序或APP查阅个人健康档案信息功能。

  三是关于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市本级、浈江区、南雄市已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制度;8家医疗机构缴交了违规使用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1.29万元。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部门履职方面的问题。市代建局建立了垃圾应急填埋处理期间渗滤液和垃圾进场的监管制度,核减了填埋费112.5万元。

  二是关于统筹推进力度不足方面的问题。浈江区中厂山填埋场封场工程已完工验收;浈江区花拉寨二期工程已取得用地批复;武江区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辖区内公共机构、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到了77.6%、71.6%。

  (4)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关于落实教育救助政策方面的问题。市教育局健全完善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16名困难群众已享受免学费或国家助学补助金政策。

  二是关于落实住房救助政策方面的问题。市住建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事项制度;经适房错误登记为“市场化商品房”问题,2名户主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获得上市交易资格;经适房买受人家庭已获得其他住房问题,31户已缴交土地增值收益,12户正在办理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5)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关于公积金缴存归集方面的问题。市住建管理局制定了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方案,加大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全市新增开户单位529个,新增缴存2.32万人;55名退休职工继续缴存公积金问题,已全部办理了封存或退休销户手续。

  二是关于公积金提取贷款管理方面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升级改造了业务系统,实现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民政、税务、社保等多部门数据共享;职工以虚假不动产权属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已追回公积金9.75万元,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绩效审计方面。

  (1)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方面。

  一是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4个项目已办理了施工许可证,4个项目因正在申请耕地或水田指标、土地权属关系未理顺等正在整改。

  二是关于资金闲置或提前支付的问题。市本级、始兴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加快推进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建设,9个项目已完工,2.79亿元已拨付使用;乐昌市收回了违规留存乡镇财政所的债券资金2.23亿元。

  三是关于程序未执行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始兴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制定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提请人大审批新增债券资金的安排或调整;乳源瑶族自治县加强对社会第三方监管,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能力。 

  (2)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的问题。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问题,市财政局及4个县已将5766.79万元支付到最终收款方;4个县9项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已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957.66万元。

  (3)韶关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实施效果欠佳的问题。对可研论证不充分问题,5个县已重新核定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调整了项目技术方案和项目范围;对项目未实现生态效益目标问题,曲江区、乐昌市、仁化县通过按程序报批更改设计、清理补种草木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二是关于项目实施进展方面的问题。南雄市红砂岭综合治理工程(湖口片区)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曲江区原粤北无机盐厂B地块整体投资进度完成87%;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三个水站、始兴县总甫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完工并投入运行。

  三是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乐昌市已剔除应由企业自行治理的污染地块项目;市生态环境局新丰分局收回了17.84万元违规使用专项资金;5个工程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问题,通过原渠道退回资金款、加快建设达到支付进度等方式进行整改;5个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滞后问题,曲江区1个项目已全额支出,新丰县4个项目总体支出进度为87.37%。

  四是关于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6个县加强监管,组织项目负责人、招投标代理单位、相关企业开展提醒谈话,收回虚报工程款780.77万元,对串标企业作出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

  (4)市本级创文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关于项目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提前支付外购服务费等问题,市创文办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7项规章制度,有效堵塞内控管理漏洞,违规提前支付资金19.97万元已上缴市财政。

  6.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方面。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林地林木权属流转情况方面的问题。乐昌市、曲江区、始兴县等已发放林权证503本,因存在四至界限争议等复杂情况,该项工作持续整改中。

  二是关于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市辖三区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持续开展生态公益林巡护工作,已查处违规占用林地、临时用地未复绿等33处,还有13处正在依法依规持续整改。

  三是关于水资源保护方面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了韶关市“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我市10个地下水考核点位监测结果稳定并达到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地热水、矿泉水许可监管不到位问题,市水务局开展了无证取水排查整治行动,已补办取水许可证1户、已停业或被吊销许可证6户,罚没款项共计149.98万元;公共供水管网漏损问题,由于资金投入大、城市施工干扰因素多,4个县结合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制定计划,将在5年内逐步整改到位。

  (2)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市水投集团已完成集团党委会组建及董事会、监事会搭建,制定完善企业采购管理内控制度,清退违规发放的高温津贴31.21万元;长期未支付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款问题,原出资单位现已撤销,市水投集团按照上级部门意见将该注册资金改记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将在公司章程允许的出资期限内缴足资本金。

  7.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方面。

  (1)贯彻落实投资决策方面。

  一是关于项目推进不力方面的问题。武广客运枢纽项目已建成并交付使用,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标准;韶关黄金村公交客运站项目正在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进行调整,待确认后报送财政评审审定。

  二是关于经济效益方面的问题。市城投集团已组织完成武广客运枢纽项目设计优化调整、粤鸿客运站公司办公场所搬迁等工作,已启用武广客运枢纽项目二期地下停车场,提高了项目实用性、效益性。

  (2)工程招投标方面。关于4个项目存在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市代建局、市城投集团组织学习了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曲江区、市住建管理局对2项工程的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市交通运输局对2家存在串标行为的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1年内参加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工程造价方面。

  一是关于项目存在虚高工程量的问题。9个项目业主单位加强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重新核定工程量,共扣减进度款、追回多付工程款8392.94万元。

  二是关于项目投资概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市金财公司核减市传染病综合大楼项目多计列概算2254.6万元,市代建局、市城投集团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造价内审监督,提高工程概预算管理水平。

  三是其他问题。曲江区山子背安置区项目(一期)工程过度设计问题,已优化设计方案、完成预算审核;黄金村客运站项目土石方造价无法核实问题,市金财公司已初步完成了土石方类别和数量的计量,正在协商施工单位解决造价问题。

  (4)项目建设管理及质量方面。

  一是关于建设项目手续、程序方面的问题。8个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学习培训,积极补办程序,其中5个项目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3个项目因土地划拨等原因尚在办理;3个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现正在开展第三方预审或财政评审,待评审定案后开展竣工财务决算。

  二是关于项目履约保证管理方面的问题。4个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办理了履约手续。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总的来看,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38个问题尚在整改:有的问题受地方经济环境制约,如市本级财政支出挂账规模大、曲江区违规向企业借款等,需依靠地方发展及财力改善才能逐步消化解决;有的问题因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矛盾,如林地、农用地被违规占用等问题,需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布局、统筹规划推进整改;有的问题整改数量多、整改难度较大,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林权证发放等问题,需统筹考虑多方因素,强化跟踪督促,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

  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市政府将深化改革攻坚,持续加强规范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督促属地政府抓好本地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将整改列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坚持“新官要理旧账”,对问题一年接着一年抓,直至整改销号。二是健全审计整改的责任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好所分管领域的整改监管责任,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本领域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推动标本兼治;支持审计部门强化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类指导,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督促提高整改效率效果。三是进一步增强协调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财政财务等监督贯通,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整改同促等工作机制,形成更强、更有力的监督合力。

  以上报告,请于审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