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党政机关 > 韶关市审计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财政专项信息

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6-09-23 00:00:00 来源:赖葆莹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15年,市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71个,同比增长16%;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3.08亿元;审计提出建议206条,被采纳审计建议173条;提交专题或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89;被批示采用24篇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新常态下强化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市党政工作中心,自觉服务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到聚精会神谋发展,凝心聚力抓落实,把推动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重中之重,加大跟踪审计力度,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揭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围绕韶关振兴发展和主动融入珠三角战略,克服各种困难,全力组织收入,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本级公共财政收入340,451万元,完成预算100.94%;本级公共财政支出937,587万元(含中央、省项目支出),完成预算197.48%政府性基金收入169,026万元,完成预算的91.81%;支出170,342万元,完成预算的90.3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390万元,完成预算的127.20%;支出1,570万元,完成预算的58.9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2,42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1%支出334,511万元,完成预算102.28%。

——加大财源建设力度,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多措并举,强化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着力推进“三大抓手”,加大城区扩容提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投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扶持税源企业发展壮大;优化经营环境,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协税护税联动作用,确保应收尽收。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项目支出。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财政支出工作,按照中央、省部署,加大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力度综合统筹财力用于棚户区改造、公路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等建设项目将市本级调整预算的支出项目重点向民生项目支出倾斜。积极落实省、市民生实事,加快民生资金拨付进度。2015年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的支出分别增长16.07%、4.52%、14.91%、148.53%、210.64%。同时建立预算支出考核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对市直单位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及省、市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进行考核,对未按时完成进度目标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等办法。通过努力,2015年第4季度市本级预算支出完成58.23亿元,占全年支出的52.94%。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执行新《预算法》,开展全口径和零基预算改革;编制2016年零基预算。推进市级财政投融资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安排15.71亿元用于武深汕昆高速公路市级资本金、市芙蓉新区股权投资基金等项目。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库,举办项目推介会。深化绩效评价改革,完成市级22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

但是,我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仍不容乐观,一是地方财政收入低水平增长,增收乏力,非税收入占比偏大,收入质量不高。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97%,其中:税收收入下降8.03%(支柱行业增值税下降3.2%),非税收入增长23.92%,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7%;当年土地交易量大幅减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入下降63.01%。二是财政支出压力加大,一方面由于项目推进缓慢等因素影响支出进度,另一方面随着市级各项重大项目推进、新增债务和偿债任务等资金需求量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是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市级财政面对困境仍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市审计局创新审计模式,首次开展财政大数据审计依托市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对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总预算会计核算、财政专户核算、年度财政决算报表及市直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和调整等情况进行分析,在对大量数据进行分类、甄别、汇总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抽取市直20个部门进行计算机辅助审计和审计调查,筛查出问题线索和疑点,扩大了审计的覆盖面,提高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预算执行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财政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仅完成预算58.92%,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定位不够清晰,在补助对象和投向上存在交叉重复。如2015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市属国企职教幼教机构补助项目110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公交车加气站项目484万元从市级土地储备资金中拨付;政府性债务支出1,000万元从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地方债资金中支出。致使这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按预算执行。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015年度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出现缺口,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和基金支撑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3.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管理。

市财政局2015年将非税收入3,629.04万元,采取定期集中汇缴的方式,先将收入转入财政专户,再根据收入进度分次缴入国库。市国土局2015年末仍有以前年度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18.46万元未上缴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流向,审计从市级单位抽取市发改局、民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单位实施审计。审计情况表明,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在部门预算编制、项目预算执行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编制完整性不够。

抽查发现,2015年市民政局未将省、市明文规定、以及已明确的开支编制入年初预算,造成预算编制不完整,追加资金61.29万元。一是未按省要求将我市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运营经费编入预算,致使追加“2015年曲江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项目运营经费”及“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经费”两个项目共40万元;二是未能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文件要求,将超标办公用房清理和改造项目纳入预算,致使追加12万元;三是未将2014年已支付的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经费9.29万元纳入2015年年初预算中,致使追加预算。

市科技局未依法将2015年使用上级财政补助的项目资金1,028.03万元编入部门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准确。

抽查发现,市发改局2015年初编制项目支出预算4,604.03万元与市财政局实际预算批复数386.32万元相差4,217.71万元。预算批复数为年初编制数的8.39%。

3.市民政局、市妇联经费支出超预算。

审计发现,市民政局编制“2015年在校大学生入退伍奖励补贴”项目预算时,未将进疆入退伍军人奖励补贴支出编入预算,故年初预算数仅为6万元,而该项目实际支出63.65万元,超预算57.65万元,超出预算960%。市妇联会议费和培训费年初预算7万元,当年实际支出9.88万元,超预算2.88万元,超出预算41%。主要原因是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执行。

4.市民政局违规发包篮球场改造工程项目。 

2015年市民政局将11.88万元篮球场改造工程交付给市和润工程设备维护中心完成,审计发现,该中心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范围不包括土建工程,且至审计截止日未能提交资质证书。

5.市教育局违规占用学校、企业资产,违规组织教育培训工作。

(1)违规占用学校教学资金购置局机关办公家具一批。2015年以借款名义,由市特殊学校、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从教学资金中出资合计21.09万元,通过学校申请政府采购方式购置办公家具一批,配备给市教育局机关办公使用。

(2)违规向教学仪器供应商借款购置局办公楼空调。审计发现,2015年市教育局盘盈格力空调50台价值12.8万元,为该局向广东教学仪器厂借款购置的局办公楼空调。

上述行为是市教育局利用教育主管部门职权,经该局班子会议决定造成的违规行为。审计指出后,该局已归还借款。

(3)违规组织教育培训工作。2015年市教育局组织“省级骨干教师及校长培训班”两批,参加人员共118人,培训费金额合计138万元,全部由市中国旅行社有责任公司开具发票,未取得委培机构票据,报销凭证无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对市教育局违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市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把好预算编制审核关,把预算管理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运行情况有效监管,采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提高基金支撑能力,切实解决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民生项目资金,市审计局重点安排对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和教育费附加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在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维护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加大落实优先公积金贷款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支持力度。为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有利条件,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483家,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79,903,占全市在岗员工124,268人(已办理社保缴费)的64%。2015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归集118,457.33万元提取102,188.63万元,年末归集余额259,008.02万元。2015年市本级为3,055户职工发放贷款95,370.75万元,当年个人贷款回收23,349.29万元,年末贷款余额278,497.26万元。201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9,242.02万元,业务支出1,234.61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8,007.41万元。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较大,2015年底市本级银行账户内沉淀公积金数额达20.98亿元,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8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市公积金中心履职不到位,造成公积金缴存职工应享受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在我市完全落实,公积金缴存职工应得利益未受到保障。根据有关规定,自2013年10月23日起,单方缴存和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贷款可享受最高额度分别为30万元和50万元。但我们经过对市本级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申请贷款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在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组合式贷款者的1,722笔贷款中,有48%的人在未足额享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情况下,不知情地办理了商业贷款。

三是违规审批公积金贷款9,179.8万元。其中:市公积金中心违规审批635笔公积金贷款8,626万元,南雄市公积金办审批不严,违规南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0名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553.80万元。

四是违规审批造成超额提取住房公积金70.48万元。

五是市公积金中心履职不到位,部分事项由受托银行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管理漏洞。

对市公积金中心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责令其纠正错误,并对违规审批事项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公积金监督管理,市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提高执行力,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政策建设,促进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保障作用,挖掘住房公积金资金增值收益潜力,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公积金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增强审批工作和内部管理的规范性,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完善防控措施规范审批工作,从严执行制度规定;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堵塞漏洞。

2.教育费附加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2015年,市本级教育附加费的投入使用在促进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教育费附加资金分配不合理。抽查发现,201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5,179万元,其中:安排市教育局13项资金占比46.33%,中职教育韶钢三所学校32.87%,浈江区8.16%,武江区6.06%。浈江、武江区分配占比偏低。这2个区教育费附加由市级征收管理,加上全市大多数中小学及幼儿园下放至区,上述分配比例难以满足区级中小学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需求,不能很好体现教育均衡发展理念,未体现财权与事权统一

二是教育费附加资金使用不规范。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审计发现,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资金使用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市教育局将教育费附加用于教师节慰问活动经费、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训练竞赛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教育督导评估、全市中小学校长及老师培训经费、全市中小学生校(园)方责任险、市级教育基金等支出合计1,320万元。市技师学院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体检费和工资及2014年计生奖共计315.29万元。北江中学用于购置书籍、园林绿化、支付物业管理费等186.95万元。市第一中学用于教材款99.65万元。韶关学院医学院用于联合办学管理费14.7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费附加资金管理,市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和教育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制定我市教育附加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县(市、因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对财政资金的迫切需求,推进我市教育一体化建设,统筹平衡市与县区政府教育事权财权,进而全面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均等化财力保障水平。二是加强和规范我市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制度,确保教育费附加资金用于急需的方面,确保高和规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在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市审计局围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重点关注了与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直接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到位和及时投入使用情况,立足盘活和消化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揭示和解决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低效闲置、资源配套不合理等问题,促进加快财政支出力度,减少财政资金沉淀,促进更多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我市重大政策措施最急需、最管用的方面。大力推动消除阻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制度障碍,促进资金整合和有效使用。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在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政管理不到位,造成新的存量资金。

1.市财政局部分项目支出申请审批环节复杂,资金不能及时下达拨付,资金滞留财政较长

抽查发现,2015年5月29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请安排市红星综合厂社保统筹金70万元。6月期间经过市财政局内部追加指标申请、审批后,又根据大数据系统“双控”功能要求,通过多个科室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下达项目指标,直到7月3日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

2.市财政局未按人大批复预算及时拨付部门项目经费,形成新的存量资金。

2015年市财政局下达经市人大通过的市卫计局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和服务站(所)建设经费等5个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500万元,截至2015年末由于市财政局资金未及时到位,致使5个项目支出预算均未执行。

3.市财政局全市性代编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低,未发挥资金效益。

2015年全市性项目中未执行项目20项,预算金额8,681.5万元;已执行但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有26项,预算金额27,371.28万元,支出金额5,828.03万元,执行率为16.17%。上述46个项目占全市性项目总预算指标的11.11%。未执行主要原因一是有7项因预算单位未提出经费使用计划二是有5项因参照历年的预算进行安排,项目资金在其他资金中安排解决,代编预算无需再支付三是有3项因代编预算没有具体项目,资金无法支付四是有2项项目未能启动实施,预算资金无法支付五是有3项因根据实际情况需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项目暂缓实施,预算资金无法支付。

4.部门年初预算编制缺乏细致严谨,造成项目预算结余较大。

市民政局2015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资金年初预算2,000万元,实际使用445.34万元,预算结余1,554.6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民政局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未考虑到省对我市新的补助比例,仍按照旧比例测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省支持我市资金大幅增加,市级需要配套的资金大幅减少;二是市民政局与市财政部门未及时对碰预算数据,在2015年的预算中调减2014年已多下拨至各县(市、区)市级配套资金(受省提高支持资金影响)737.19万元。

(二)财政部门未按上级要求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

依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定,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但市财政部门未按规定组织对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各部门单位也未自行清理,致使项目结余结转资金长期闲置单位账上。抽查发现,2015年末部分单位仍有两年以上的已执行完毕或项目终止的结余资金未清理。如市发改局有17个包括支持韶关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结资金2,420.62万元;市科技局9个包括民科园主导产业液压油缸镀铬共性技术攻关等项目结余资金137.12万元;市妇联12个包括2006-2009年社会单亲母亲安居房款等项目结余123.66万元。

(三)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政策落实较慢。

在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突出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职能部门能够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仍存在项目建设推进速度慢,财政资金未使用或使用率低的问题

1.市发改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未按预算计划实施。

2015年4月省财政下达我市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1,278万元,年末资金未支出。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市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规定“补贴资金拨付每半年度办理一次,市发改部门将审核汇总情况于半年度结束15个工作日内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此项规定未考虑到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影响了项目的实施。二是市发改局对2015年下半年审核工作不及时,到2016年2月才将审核汇总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到2016年3月23日项目实际支出1,138万元,尚有119万元充电桩建设补贴未拨付。

2.市国土局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缺乏效益性。

2015年市国土局7个项目资金预算1,556.35万元实际支出8.49万元,执行率为0.5%。其中323线国道至广乐高速北连接线良村互通工程项目等5个项目资金1,499.35万元未使用。

3.市代建局未采取有效措施协助业主单位做好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前期准备工作,致使部分代建项目建设进度慢、预算执行率低。

截至201512月末,12个代建项目完成预算投资4,227.01万元,占年度预算32.9%。其中:市戒毒所外联道路工程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补办相关用地手续,致使项目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为22%。

4.市公路局督办力度不够,多项国省道改建工程因项目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进度缓慢。

2015年市财政安排市公路局上年结转省资金项目24项72,872.85万元,市公路局仅完成3项17,927.68万元,仅占24.6%,尚有21项49,838.51万元未完成(其中正在实施8项已支出5,100万元,余额11,300万元;尚未实施13项38,500万元),仍滞留在市公路局账上。审计发现,多项国省道改建工程因仁化县人民政府、翁源县人民政府、乳源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等项目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市公路局督办力度不够,前期工作拖延,勘察设计和施工工程招投标环节未履行报备程序或出现被投诉需重新招标,未及时解决征地拆迁和土地规划,计量审核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工程项目进度缓慢。

5.市民政局居家养老项目推进速度缓慢。

2015年市民政局年初申报并经省批准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6,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1个,资金合计56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末,除乐昌铜坑村委会居家养老中心工程建设完工外,其他6个项目均未完成。主要原因项目前期选点论证不严谨,审批把关不到位前期工作推进速度缓慢。

6.市卫计局未按规定时间落实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装备项目。

市卫计局于2014年12月2日收到省下达我市农村卫生专项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装备项目补助经费1,906.69万元项目文件,该文件明确提出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五个一”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并将设备投入使用的要求。而市卫计局直至2015年6月30日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设备技术参数”,之后又因招标受到投标单位质疑和投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先后依法两次暂停该项目招标,至2015年12月31日才通过省采购中心完成该项公开招标工作,2016年6月10日完成设备采购(到货并安装)工作,使该项目严重滞后于省要求的时间。

7.部分学校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未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

如广东北江中学综合楼配套资金2,000万元,因综合楼基建工程未验收交付,资金于20151222日下达后未使用市育威中等职业学校、市振华中等职业学校20151224日收到市财政资金50万元,至2016323日市育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网仅完成项目计划的23.14%,市振华中等职业学校校舍维修项目尚未动工韶关学院医学院20153月收到201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90万元,至20163月共支出25.60万元,资金使用率28%

8.浈江、武江区教育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资金闲置。

浈江区教育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计划2016年底完成2015年12月30日市本级财政拨付500万元由于项目未立项,截2016年3月28日仅支出4.11万元,剩余资金仍停留浈江区教育局账户。武江区教育局重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计划2017年8月投入使用2015年12月30日市本级拨付350万元由于规划和立项未完成2016年3月28日资金仍停留武江区教育局账户

9.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的“新增设备项目”368.3万元年末未使用。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获得立项批复。

10.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金色江湾环卫服务中心BT项目的有效利用。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2015年5月底完工,项目完工闲置一年,未发挥社会效益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作为业主单位,未积极与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致该项目未竣工结算,无法投入使用

三、我市部分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审计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重大项目推进落实,认真开展了相关审计

(一)对市级四个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审计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重点对市保利商业综合体项目、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征地拆迁项目、新雪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及东环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对重大项目进度不理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查找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1.征地拆迁工作严重拖延我市重点项目推进。如保利商业综合体项目为我市芙蓉新区重点工程,2015年计划投资10,000万元,该项目地块应该在2013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但截至2015年8月末,该项目因为征地拆迁等问题仍未按期交地,严重拖延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对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6个重点项目及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2个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发现阳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莞韶城、粤商高科特种材料创新园、比亚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紧固件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的推进普遍受阻于征地拆迁问题;新雪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计划2014年8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该项目同样为市政道路风华路建设进展缓慢、征地拆迁未完成等问题,导致项目拖延。

2.重点项目缺乏统一的协调、议事和决策机构。如东环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2015年度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但2015年8月仅完成年投资比例的8.39%,由于该项目缺乏统一指挥机构,横向协调不到位,部门间衔接不畅,各有关部门缺少责任意识和能动性,导致项目推进不够理想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征地拆迁,主要在于征地拆迁相关机构职责任务划分不明晰,征地拆迁工作呈现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乱象,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相互推诿,市国土部门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如在推进新雪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因为自身工作失误造成风华路需要调规,市规划局由于工作不细致而未发现风华路设计线型存在问题,市规划局未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出台东环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浈江区政府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缓慢;保利综合体项目迟迟未能交地,主要是武江区征地办和西联镇政府工作不得力直接导致项目交地严重拖延,市新城办和新区管委会未能及时发挥督促责任,市国土局组织实施不力,导致征地拆迁责任机制不健全;东环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规划部门的设计编制工作不够严谨,前后不一,致使拆迁安置工作重复,严重拖延项目进度。

针对上述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项目协调机制,成立项目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创新工作思路,打破工作常规,定期审议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提高执行力,提升机关效能。成立专责小组,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岗位责任和时间进度节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各职能单位应切实发挥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履职,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三是加大督办考核,推动项目落地,进一步加强对市重点项目工程推进的督办考核,强化考核问责机制,重点对项目行政审批、征地拆迁、资金拨付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等环节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各部门落实情况,对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缺乏责任意识,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大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生根。

上述四个项目的跟踪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审计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纳入市委、市政府跟踪督办事项。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推进情况的审计。

2015年,市审计局对截至2015年8月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是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2013-2015年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34宗和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9宗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占投资概算比例分别为23%2.7%,完成治理河长占总治理河长比例为37.5%和2.6%。

审计发现,2013-2015年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存在问题是责任分解制度不健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督促不力、反复修改致使设计时间长,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实施缓慢;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存在部分项目初步设计进展滞后,项目拖延。

导致工程项目推进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县(市、区)水务部门责任分解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清,任务分解不细;二是县(市、区)水务部门督促力度不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耗时长;三是县(市、区)水务部门对项目实施所需的条件缺乏全面的分析研究,对土地政策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市水务局未严格把关;四是县(市、区)水务部门未针对项目开展存在的人员不足,技术力量不够等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五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未将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不到位

针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推进缓慢状况,市审计局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二是抓住秋冬施工黄金时间,重新倒排工期,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如期完成;三是将配套资金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审计建议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组织整改和督促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按目标任务重新制定倒排工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年底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

、乡镇书记镇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情况

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2015年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对15个乡镇(街道)书记镇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同步审计,在审计中突出了乡镇重大经济决策、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民生、环保、土地、自然资源等重要政策法规及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

审计情况表明,乡镇(街道)围绕县(市、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促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民生保障有所提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但是,此次审计也发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责令被审计单位予以整改加强管理的问题132宗,移交当地县(市、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整改的问题32宗,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103宗;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的疑点线索22条;查出违规金额8,288.1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188.75万元。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48条。此次审计,在全市乡镇(街道)范围内起到了“审计一个点,警示一大片”的震慑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乡镇(街道)加强财政规范管理。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2014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韶关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就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按照审计意见要求进行整改。市审计局将此项工作纳入2015年审计工作要点,组织专人跟踪检查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审计整改率达100%。截至2015年9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61,824.66万元。具体整改情况,已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依据中央省决策部署,明确现行制度规章与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积极清理历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开展对部门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切实推动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促进韶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预算约束和预算绩效,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核和监管,健全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衔接机制。细化并完善费用支出标准,科学合理界定支出范围。建立部门配合协调机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履职到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优化财政支出审批流程和岗位设置,推行集中、并联审批,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并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严肃性。重视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坚持以项目绩效为导向完善预算编制,开展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监督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一是各部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各部门主要领导《会计法》《预算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其财政财务管理能力;二是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部门预算控制,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控制责任约束;三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内审组织机构或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加强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在政府管理中与政府审计相互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政府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强化抓落实的执行力,增强各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