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行业质量提升为导向,制定《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农用薄膜、成品油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韶市监质监〔2024〕4号),对本市社会经营者销售的车用汽柴油开展了市级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经抽查检验,79家加油站155款商品(车用汽油78款,车用柴油77款),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
不合格产品为:车用汽油不合格产品1款,车用柴油不合格产品1款。
车用汽油不合格项目为:蒸气压。
车用柴油不合格项目为:闪点。
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通过“粤品通” 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等后处理工作,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同时,将追根溯源,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视情况组织对产品的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或质量技术帮扶。
附件:韶关市2024年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xlsx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