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由登记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该批设备使用登记证。
经核实,本公告附件所列的125家单位符合注销、倒闭、迁移或失联的情形,涉及的187台特种设备均已超过法定检验有效期且未办理注销手续。经研究,我局决定从即日起依法注销附件所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废。
联系人:李媛琳,联系电话:0751-8128204。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注销清单(2022年第2批).xlsx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