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2年,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成品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本次抽查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韶市监质监〔2022〕11号),由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抽样、检验工作。对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的韶关市流通领域车用汽柴油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3家公司除外)实施全覆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79家加油站157款车用汽柴油,1款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0.64%。
(二)跟踪抽查情况
本次跟踪抽查2020年抽查不合格企业6家,本次抽查无不
合格;本次跟踪抽查到2021年抽查不合格企业1家,无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共抽检汽柴油产品157款,质量判定依据为GB17930-2016《车用汽油》、GB19147-2016《车用柴油》以及T/GDAQI 020-202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规范》。其中,车用汽油产品79款,检验项目为硫含量、密度、蒸气压、机械杂质和水分、苯含量、馏程,经检验均合格。车用柴油产品78款,检验项目为硫含量、密度、闪点(闭口)、馏程,经检验发现1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硫含量,不合格发现率为1.28%。
三、相关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