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埋下安全隐患。如果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不管不顾继续使用超期未检设备的话,小则会被查处、封停特种设备导致造成生产停滞,大则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我国向来重视安全与发展的统筹关系,更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今年以来,韶关市市场监管局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契机,深入推进超期未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使企业担负好第一责任人。面对企业超期未进行定检的行为,韶关市场监管部门是怎样做的呢,请看以下例子:
一、韶关市某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某人才公寓在用电梯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寓1台正在使用的电梯未依法进行定期检验(有效期至当年3月),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由于该单位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管局现场对此电梯进行查封,并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处予7万元罚款,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二、韶关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水电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所在用的两台压力容器未依法进行定期检验,且超过20年设计使用年限。由于设备安全状况不明,安全隐患严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压力容器。 该水电站因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确认其违法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并做出处罚款7万元的决定。
现在你们该知道,超期未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而且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违法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必须责令停止使用,处三万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各企业一定要密切关注设备的下次检验时间,在检验有效期到期一个月前申报检验,避免设备出现超期未检情况,向平安要效益!在广东省涉及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是免征检验费的,请及时申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