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原质检总局《关于废止修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机关安全技术规范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102号)的相关要求,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3日对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评审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核,该机构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评审资质。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原质检总局《关于废止修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机关安全技术规范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102号)的相关要求,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3日对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评审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核,该机构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评审资质。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