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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督抽查的通报

时间:2019-09-26 00:00: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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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民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局委托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按照《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市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液化石油气质量开展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的 民用 液化气充装单位共50家, 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对有实际充装行为的43家充装单位共计20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经检验,未检出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
二、检验依据
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气》;
HG/T 3934—2007 《二甲醚》。
三、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备注
二甲醚含量
HG/T 3934—2007
 
四、判定原则
凡检出二甲醚含量大于 3% 的,即判定该批次液化石油气抽查不合格。
五、对于被检出含有二甲醚的气站,要求自查自纠并加强对二甲醚的检测,确保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
 
  2019年韶关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9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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