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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2期)

时间:2023-08-01 11:25:00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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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华测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7类食品共4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9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5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调味品12批次、豆制品11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9批次、罐头2批次、酒类13批次、粮食加工品27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用农产品2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饮料1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8批次、蜂产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非食用物质、金属污染物、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非食用物质问题

  新丰县新娣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属污染物

  1.曲江区大塘家惠连锁超市销售的黄泥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韶钢西区店销售的黄肉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南雄市雄州街道移山蜂产品包装加工厂生产的标称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农药残留问题

  1.韶关新丰县亿家顺生鲜超市销售的菠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武江区李云顺蔬菜档销售的荷兰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兽药残留问题

  1.始兴县家盛海鲜馆销售的基围虾(海水)、武江区小弟鲜鱼档销售的淡水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翁源县突水水产店销售的鳜鱼(桂花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食品添加剂问题

  乳源瑶族自治县华记烧腊店生产的叉烧,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2.铅(以Pb计):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姜中铅污染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食用农产品的土壤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所致,农作物通过根茎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属铅和铅的化合物造成农作物体内铅量富集,从而造成农产品污染。

  3.嗜渗酵母计数: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的最大限量值为200CFU/g。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蜂蜜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受到嗜渗酵母等微生物的污染。食用嗜渗酵母计数超标的蜂蜜,可能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

  4.阿维菌素: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菠菜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菠菜中阿维菌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阿维菌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5.噻虫胺: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荷兰豆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6.恩诺沙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淡水鲈鱼和基围虾(海水)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上述2批次不合格样品的检验结果为:淡水鲈鱼为224μg/kg,基围虾(海水)200μg/kg。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7.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不得检出。长时间食用孔雀石绿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孔雀石绿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药物维持水产品的存活率,以此降低成本。

  8.胭脂红:胭脂红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相比于天然色素,具有着色力强、成本低等特点。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熏烧烤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造成胭脂红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企业为凸显产品色泽,超范围使用。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0批).xls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390批).xlsx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