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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9期)

时间:2023-07-12 15:52:47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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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和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等18类食品共3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99批次,不合格13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酒类101批次、食用农产品90批次、调味品26批次、粮食加工品24批次、饮料12批次、冷冻饮品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糕点4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食糖3批次、蛋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10批次、糕点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和理化指标问题。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翁源县津真米饼坊生产的标称手工制作客家蒸米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1.武江区新津小区润鲜生鲜超市销售的橙(夏橙),克百威、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厨嫂当家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自韶关市曲江区鼎记蔬菜档的红线椒(辣椒),氧乐果、毒死蜱和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优嘉优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新丰县丰鲜商店销售的葱、新丰县丰城街道联永市场郑小芳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乳源瑶族自治县晶晶水果档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问题

  1.乐昌市颖劲水产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浈江区刘松英生鲜家禽产品店销售的鸡肉(清远鸡),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浈江区阿斌蔬菜档、南雄市雄州街道桂英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食品添加剂问题

  乳源瑶族自治县御腊坊食品加工店生产的叉烧,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理化指标问题

  翁源县龙仙镇沅记榨油店生产的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鲈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2.克百威: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橙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违规使用。

  3.联苯菊酯:联苯菊酯为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属于低毒性或中等毒性、高效低残留型农药。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橙、柑、橘中联苯菊酯最大残留量为0.05mg/kg。造成联苯菊酯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农药。

  4.氧乐果: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红线椒(辣椒)中氧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5.毒死蜱: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茄果类蔬菜、鳞茎类蔬菜、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蔬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6.乐果:乐果为氧乐果的低毒性替代型农药,在农业生产上主要应用于防治蚜虫和螨虫,具有触杀性和内吸性的杀虫杀螨剂。人体乐果急性中毒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震颤、肌肉痉挛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乐果中毒,但长期食用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乐果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辣椒中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7.噻虫胺: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豇豆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8.噻虫嗪: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食荚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豇豆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9.铅(以Pb计):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姜中铅污染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食用农产品的土壤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所致,农作物通过根茎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属铅和铅的化合物造成农作物体内铅量富集,从而造成农产品污染。

  10.多西环素:多西环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长期大量摄入多西环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胃肠道症状、皮疹、嗜睡、口腔炎症、肝肾受损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多西环素在鸡肉中的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鸡肉中多西环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残留量超标。

  1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被广泛用于农林业和卫生害虫的防治。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荔枝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可能是由于违规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

  12.胭脂红:胭脂红又名食用红色7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胭脂红在动物试验无中毒现象,但是如果长期摄入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肉制品中胭脂红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13.霉菌:霉菌是真菌的一种,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受霉菌污染后,营养物质也会遭到破坏,降低其食用价值;且很多种霉菌能产生毒素,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霉菌最大允许限为150CFU/g。糕点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14.酸价(KOH):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花生油中酸价(KOH)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3批).xls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299批).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