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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期)

时间:2023-06-27 16:18:47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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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和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42批次,不合格9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畜禽肉类、水产类、豆类等142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蔬菜类6批次、水果类2批次、水产类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非食用物质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检出非食用物质问题

  南雄市雄州街道陈青松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南亩市场叶老妹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家和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韶关市曲江区东珂水果商行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韶关市曲江区平丰蔬菜档销售的葱、武江区万发生活超市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武江区易之领鲜百货生活超市销售的橙(夏橙),克百威、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韶关市韶蔬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黄瓜(青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浈江区黄冼记海鲜店销售的芦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6-苄基腺嘌呤(6-BA):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2.倍硫磷: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噻虫胺: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吡唑醚菌酯:吡唑醚菌酯为新型广谱杀菌剂,线粒体呼吸抑制剂,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之一,可防治香蕉、芒果等黑星病、叶斑病等。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芒果中吡唑醚菌酯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使芒果受病后防治的效果明显,在芒果成长的中后期过量使用吡唑醚菌酯,造成其残留,导致芒果中吡唑醚菌酯超标。

  5.毒死蜱: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鳞茎类蔬菜、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2mg/kg和0.05mg/kg。鳞茎类蔬菜和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6.克百威: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橙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违规使用。

  7.联苯菊酯:联苯菊酯为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属于低毒性或中等毒性、高效低残留型农药。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橙、柑、橘中联苯菊酯最大残留量为0.05mg/kg。造成联苯菊酯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农药。

  8.氧乐果: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黄瓜(青瓜)中氧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9.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产品的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在人体内积蓄。《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检出。造成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违规使用药物。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9批).xls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42批).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