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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期)

时间:2023-02-28 09:33:32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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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期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饼干、糕点、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食糖、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1类食品共4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407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饼干30批次、水果制品20批次、糕点25批次、糖果制品30批次、粮食加工品2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肉制品30批次、食糖10批次、饮料2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8批次、方便食品20批次、调味品20批次、蔬菜制品2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乳制品20批次、罐头5批次、酒类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20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食品添加剂及理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曲江区业兴商行销售的炒红瓜子,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理化指标问题

  浈江区家裕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糖精钠(以糖精计):又称可溶性糖精,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1.2g/kg;长期食用糖精钠超标的食品,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可能会对食欲造成影响。糖精钠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的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合规使用。

  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瓜子的最高限量值为0.80g/100g;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明显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等问题。炒货食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2批).xls

                 2.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407批).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