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景区景点沿线及周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市场监管,保障旅客饮食安全,我市今年在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沿线及周边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提级”工作。
通过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升级硬件设施,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初步评定,最终经市局组织A级复审小组审核、验收通过。
现将2021年A级餐饮服务单位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6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751-8488003
联系人: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