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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第八期)

时间:2020-06-05 16:18:4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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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本期省转移市食品抽检任务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等26类食品共40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402批次,不合格1批次(具体见附件)。

  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饼干24批次、餐饮食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蜂产品8批次、糕点25批次、罐头5批次、酒类20批次、冷冻饮品7批次、粮食加工品22批次、肉制品11批次、乳制品10批次、食糖7批次、食盐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4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0批次、速冻食品24批次、糖果制品19批次、调味品18批次、饮料66批次;不合格食品为1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具体情况如下:浈江区刘青松水果档销售的标称红油豆角,苯甲酸及其钠盐 (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食品风险分析: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它可以在体内很快被吸收,以马尿酸的形式排出体外,少量的苯甲酸不会有蓄积作用。但由于主要解毒代谢都在肝脏中进行,对于肝脏功能衰弱者,少量苯甲酸会加重肝脏负担而危害人体健康。苯甲酸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三个:一、违规使用;二、原料带入,如肉制品加工中使用含有苯甲酸的酱油;三、加工过程控制不严。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省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批).xls

          2、省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402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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