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本期市本级食品监督抽重大活动保障食品75批次样品、应急抽检食品79批次样品、早餐店食品50批次样品,共2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04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粮食加工品75批次、酒类16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食用农产品31批次、蔬菜制品12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调味品23批次、饮料9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糖3批次、食用油4批次,均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