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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2-10-05 21:24:03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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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日,武江区在外地返韶主动核酸检测人群中发现1例结果异常,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0月4日,韶关市接外省通报,排查出4名初筛阳性人员在我市浈江、曲江区有活动轨迹。为切实落实全市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属地防控指挥办要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餐饮场所取消堂食。由此,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相对增加的现状,为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网络订餐消费安全,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大消费者、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及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出提示如下:

  一、广大消费者要做到“五注意”

  (一)注意选择笑脸订餐。在订餐平台下单前,首先点开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店登记证)等资质,查看其是否公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来标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建议消费者看“笑脸”订餐。

  (二)注意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应选择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安全时限内能够送达并食用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

  (三)注意收餐安全。在收到外卖送餐后,一要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品一致;二要当面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一旦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拒收;三是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四)注意避免订购高风险食品。应避免选择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五)注意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12345或者12315,依法维护权益。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做到“五必须”

  (一)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禁止超范围经营,并按规定在网络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并保证公示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二)必须规范经营行为。禁止圈养、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肉类及其制品;直接接触成品的包装材料和餐具应当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必须规范人员管理。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和服务。

  (四)必须规范加工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

  (五)必须加强清洁消毒工作。保持食品加工制作场所以及餐饮具的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定期对环境及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三、网络订餐平台要做到“五严格”

  (一)严格人员管理。每日在上岗配送前对送餐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和检查,送餐人员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并保持个人卫生。

  (二)严格配送管理。配送骑手要保持个人卫生、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每日测量体温,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配送站点、配送箱等要做到清洁卫生,每日消毒,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提倡“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尽量避免面对面送取餐。

  (三)严格商户管理。严禁未取得有效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经营,对卫生条件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及时采取下线处理;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商品)的,立即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菜单管理。禁止发布有经营野生动物、长江禁捕渔获物及相关菜品信息。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入网审查、食品安全自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自觉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