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利奖励)的通知》(粤财行〔2020〕228号)、《关于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利奖励)的通知》(韶财工〔2021〕10号),下达我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专利奖励专项资金共750万元,其中:市局本级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推进等16个项目共600万元;支持乳源县、乐昌市、新丰县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共120万元;2021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30万元。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效能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纠纷调解、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等19个项目。该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2。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附件1:2021年省局下放韶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拟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2: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转移韶关市任务清单.xls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