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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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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秘书一科、秘书二科、调研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综合六科、督查室、信息建议提案科、振兴发展协调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人事老干科、监察室、行政科、保卫科17个内设科室,管理市政府车队及市政府驻外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主管韶关市政府处理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2.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起草、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辑出版《政府公报》刊物。  

4.收集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驻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我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总收入3975.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31.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09.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49.75万元,下降27.64%。主要原因是经费节约。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22.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5.38万元,下降88.67%。主要原因减少本年度比上年减少了高铁候车室装修费及运行费等。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3975.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6.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2.29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项目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6.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优抚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1.74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补助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8.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休及厅级干部医疗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1.64万元,下降32.27%,主要原因是医疗费根据实际需求发生。  

4.住房保障(类)支出73.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59 万元,上年决算数为0,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付公积金不在此科目内核算。  

5.其他支出(类)支出85.95万,主要支出项目是政府物业租金返还用于维修政府物业,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5.95万元,上年决算数为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此项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0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9.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88.19万元,增长29.6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追加项目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5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7.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36.19万元,增长44.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追加项目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15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874.9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41.29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08.3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及厅级干部医疗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73.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4.14万元,完成预算262.90万元的62.4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2.05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1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95万元,完成预算194.9万元的6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48万元的21.1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7.40万元,下降3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36万元,增长24.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55万元,下降3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0万元,下降54.5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公务车一台,本年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22.04万元,占13.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95万元,占80.39%;公务接待费支出10.15万元,占6.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04万元。使用财政拨款3.37万元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代管市四套班子专项经费支出18.67万元,团组8个,人次8人。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22.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考察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1.95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市领导用车及全市性活动保障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60次,接待人数共1692人。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兄弟地市、各县市区政府机关来访、考察、调研等工作人员的用餐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2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71.13万元,增长41.8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   12月   31,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8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97.9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全市性会议费及会议中心补助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7.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无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下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