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秘书一科、秘书二科、会务科、调研一科、调研二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政务信息科、建议提案科、振兴发展协调科、人事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13个内设科室,管理市政府驻外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主管韶关市政府处理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起草、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辑出版《政府公报》刊物。
5.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6.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驻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收集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8.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外地在韶设置办事机构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10.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总收入3961.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7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3.97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部分职能划转其他单位。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3.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2.11万元,下降97.70%。主要原因是部分职能划转其他单位,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总支出3961.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47.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0.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33万元,下降0.90%,主要原因是我办部分职能划转其他单位,人员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3.6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优抚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8.59万元,下降6.4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数量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5.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休及厅级干部医疗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11万元,下降7.79%,主要原因是医疗费根据实际需求发生。
4.住房保障(类)支出77.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25万元,下降24.52%,主要原因是我办部分职能划转其他单位,人员相应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7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5.77万元,增长19.16 %;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人员经费支出及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3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7.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3.04万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人员经费支出及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增长0 %,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59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及项目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4.7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655.5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85.6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67.98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55.2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及厅级干部医疗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77.7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14万元,完成预算114.75万元的3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完成预算22.05万元的56.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11万元,完成预算 82.50万元的3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20万元的25.0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74万元,下降3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73万元,增长6.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98万元,下降4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8万元,下降57.6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移交市接待办管理,导致车辆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2.47万元,占28.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1万元,占65.15%;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占5.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4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7个、累计9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12.47万元,主要用于境外考察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8.11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政府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0次,接待人数共420人。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兄弟地市、各县市区政府机关来访、考察、调研等工作人员的用餐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22.39万元,增长41.38%。主要原因是机关后勤服务职能移交期间,后勤服务类公用经费没有单列。其中办公20.36万元、印刷费5.28万元、邮电费17.24万元、差旅费56.71万元、会议费1.94万元、福利费0.62万元、日常维修费17.12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66.46万元、办公用房水费7.14万元、电费15.6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5万元、其他费用30.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1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一般会议室、接待室装修改造资金”及“其他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政府常务会议室、一般会议室、接待室装修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其他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原因是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使用,对经费进行调减。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部门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本部门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