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
是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办理参保单位(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以及参保档案的归建管理工作,审核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费用结算;经办大额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补充险种工作。4.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待遇支付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开展社会保险咨询和个人账户基金查询等服务。5.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和调剂的具体方案;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6.承担全市有关社会保险的稽核和内部控制的管理工作;开展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核查;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7.按照上级统一规定,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制定有关业务规程。8.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9.承担中省属关闭、破产、转制企业留守人员、退休人员、工残人员的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工作。10.市社保局负责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内设机构有
人秘科、计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关系科、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核发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科、个人账户和门诊统筹管理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科、社会保险稽核科、信息档案管理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和职业年金管理科,包括下属的社保武江、浈江分局。
(二)
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60个,后勤服务人员2人,实有在职人员55人;核定事业编制武江分局22个,后勤服务人员1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浈江分局23个,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26人。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积极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
2.
配合扩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覆盖面。
3.
积极推进重大改革实施工作。
4.
狠抓社保基金稽查管理工作。
5.
积极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1243.06万元,比上年增165.51万元,增幅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了1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3.06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1243.06万元,比上年增165.51万元,增幅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了1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43.06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1233.0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9%,比上年增165.51万元,增幅15%,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了15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2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或减少0%,原因是按韶财预(2011)26号批文执行。其中:001项目10万元(主要用途是城居工作人员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9.59万元,比上年减22.54万元,减幅11%,原因是在编人数减少了5人,相应机关运行费同时也减少。其中办公费支出23.55万元、印刷费支出20万元、邮电费支出7万元、差旅费支出14.59万元、会议费支出3万元、福利费支出1.09万元、日常维修费支出13.1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支出1万元、电费支出17.9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他费用支出36.9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2.9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1.1万元,减62%,原因是原因
是
我局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日常到市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及考核都是自行解决交通工具,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或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0万元,减62.5%,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日常到市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及考核都是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9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1.09万元,减61%,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
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1073.37万元,与2015年初比较增加1.09万元,增幅0.1%,主要原因是购置了办公设备。分布构成:
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
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417.62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6906.73m2、占40%;一般公务用车58.12万元、占5%;通用设备594.26万元、占55%。
八、
预算绩效情况。
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城居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等1项工作,实施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无,支出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6年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xls
附件:2016年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