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个单位。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事考试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印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府办[2010]163号)及韶机编办发[2016]6号的相关规定,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科、军官转业安置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技工教育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工资福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监察科、人事科、监察室、人事考试办公室、公务员办公室等20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
年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编制7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0名,
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台。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简单罗列)。
2018
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是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全市公务员考试、各类职称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考试培训、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
26774.06
万元,比上年增加4093.76万元,增幅18.05%,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等项目资金经上年度预算金额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774.06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26774.06万元,比上年增加4093.76万元,增幅18.05%,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等项目资金经上年度预算金额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6774.06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1658.81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2%,比上年减少263.44万元,减幅13.7%,主要是上年度补发住房维修基金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53.4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3.0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二)
项目支出预算25115.2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3.8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5371.79万元,主要为2018年项目资金预算增加,其中:
00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12030万元,主要原因是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及参保人数的增加,比上年增加3085万元;
00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5700万元,主要原因是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及参保人数的增加,比上年度增加540万元;
003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归集项目合作费用106.3万元
,
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归集工作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等工作,
比上年增加16.3万元
;
004
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信息平台运营维护费和二代社保卡运营维护费分别为300万元和330万元,分别用于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和二代社保卡系统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分别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和30万元;
005
各类考试考务费、评审费、继续教育培训费和工本费等项目490.65万元,
主要用于我局各类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减少的原因主要受考试报考人数减少、收费标准的降低和收费项目的减少等因素影响
,比上年度减少9.35万元
;
006
公务员培训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全员培训和专题培训工作,比上年度20万元
;
007
就业创业专项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就业相关政策的补助,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就业创业招聘活动等,比上年度减少100万元,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市财政压缩预算项目资金的影响;
008
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费及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3011.32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和节日慰问等,经上年度增加878.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受补助标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
009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资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资金774.3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市属技工学校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资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支出,比上年度减少860.7万元,预算减少的主要因素是政策范围内的学生人数减少;
010
企业退休人员等春节慰问金921.48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市直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煤矿特困伤残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2017年比上年度减少9.06万元;
011
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355.51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2018年此项目由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统一预算,年中由市财政调整给我局。
另外根据工作的需要,经政府的同意,2018年新增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费990万元和技工院校精准扶贫生活费补助31.2万元两个项目。(详见项目资金预算表)。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7.43万元,
比上年减少1.97万元,减幅0.76%,原因是人员正常变动。
其中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25万元,
印刷费1万元,
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3万元,
会议费10万元,福利费1.43万元,
维修(护)费和8.5万元,
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5万元,办公用房
水费3.5万元,电费17万元,
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
物业管理费4万元,接待费4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5万元,培训费8万元,工会费9万元,安排用于其他的经费13.5万元;用于安排对个人和家庭支出如计划生育奖励金和厉行节约奖励金、应休未休年假补助等45万元,体检费及慰问金等2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为5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主要为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1.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60%,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车辆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9.43%,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安排政府采购经费25万元,
与上年数相比增加22万元,增733.33%,其中:货物类采购2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采购考试试室标准化建设专用设备;与银行合作的二代卡项目维护费300万元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项目维护费300万元,部分经费用于保障项目运行的耗材和电费,部分资金用于采购项目运行的设备;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
年部门决算国有资产总额为18684.38万元,固定资产8420.11万元,
部门占有固定资产8420.11万元,
其中:
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013.5万元,通用设备4073.27万元,专用设备72.3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61.03万元。2017年,房屋及构筑增加93.19万元,主要为数字人社项目装修房屋,通用设备增加1421.44万元,主要为数字人社项目增加相关的设备,专用设备增加0.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增加33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
2018
年预算采购25万元固定资产,主要为电脑等办公设备,以及
考试试室标准化建设专用设备
。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各类人事考试、保障社会保险平稳运行、保障技工学校相关补助资金、全市公务员培训等十几项工作,实施17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做好各项资金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2018
年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8年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xls
附件:2018年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