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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8 00:00:00 来源: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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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部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内设机构综合部、考务部、题库证书部、拓展部。目前在职人员26名,退休人员2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三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
1 、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管理,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服务;
3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4 、负责组织编制地方特色职业(工种)标准和鉴定规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
5 、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和鉴定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6 、受委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7 、协助处理职业技能鉴定违规、投诉事项;
8 、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8张表格: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度总收入68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7.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682.15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4.79万元,增长114.94 %。主要原因:业务量提升,非税收入增加。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0.1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9 万元,下降99.91 %。主要原因:2014年149万元为拨入2013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鉴定费,2015年没有此项目,因此减少。
4 .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经营收入。
5 .其他收入1.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基本户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度总支出746.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类)支出74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1.46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为规范管理,2015年5起月职业技能鉴定费实行了全额收费,在非税收入增加的情况下,支出也就相应增加,支出增加主要为鉴定成本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8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2.1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85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部分鉴定工种取消,收入相应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8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85万元,下降10 %;主要原因是部分鉴定工种取消,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10.4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和鉴定成本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1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退休人员支出;医疗保障37.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医疗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5.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6.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81.65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8 万元,完成预算18万元的63.7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有定编公务用车一辆、业务用车一辆,根据鉴定工作需要,2015年鉴定业务增长,业务用车频率增加,费用相应增加。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0.02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 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约1 万元, 增长26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 下降1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有定编公务用车一辆、业务用车一辆,根据鉴定工作需要,2015年鉴定业务增长,业务用车频率增加,费用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占0.71 %;公务接待费支出11.48万元,占1.68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84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业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用车。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1.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学校(鉴定所)单位业务交流、学校(鉴定所)单位办事人员、外聘专家教师考评员交流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无国外来访团组;发生国内接待340次,接待人数共2013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学校(鉴定所)单位业务交流、学校(鉴定所)单位办事人员、外聘专家教师考评员等交流。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与上年持平 , 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附件3-2: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补充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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